第1章 胖子雪凌(1/2)
雪凌,不错,是个大胖子。
他身高八尺,身宽也是八尺,看上去,就是一堵巨大的肉墙。他会长成这个样子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从来管不住他的一张嘴,贪吃啊!
作为巨型吃货,雪凌可以说是当之无愧。雪凌不仅贪吃,而且追求至尊美味,一条自称尝遍天下美食的舌头,能够只尝一口,就尝出一道菜品的所有材料。
可即便他有着这般能耐,今年已经25岁的他,至今一事无成,就是因为这一张贪吃的嘴。
不,也不能说他一事无成,他在料理方面的天赋和才能那真的是实打实的。他确实在各大酒店担任过主厨,手艺甚至得到过国家主席的肯定。
但即使如此,他也从来没有在一家固定的酒店,任职超过一个月,原因,当然还是他的那张嘴。
他实在太贪吃,所以每次做好一道菜,他都会自己吃掉三分之一,不过他是厨师嘛,只要多做一些,吃一点的话,上菜的时候也看不出来吧!
可是食材的消耗量远远超出了菜品售价,哪家酒店敢请这样的大厨。
所以,雪凌再一次华丽丽得失业了。不过他倒也不发愁,因为他是个孤儿,就他那个身材,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妹子愿意和他交往,所以现在他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
不过,似乎这个一人吃饱也是有点难度,因为这个大胖子的食量非常大,想要填饱自己的肚子,也是有困难的。正是因为如此,雪凌才会决定自己学习制作料理,自己满足自己的舌头和胃,直至有了现在能够在三星级酒店任职的厨艺。
大学毕业后,雪凌也已经陆续在各大酒店工作过,手上也有了一些钱财,再次被酒店辞退,雪凌也不再继续找工作了。出去散散心吧,去外地走走,尝尝各地的美食,这才是雪凌的终极愿望。
雪凌的第一站,就是广州。广州人爱吃、会吃,天下闻名,夸张点的说法就是:广州人除了四足的桌子不吃外,什么都吃,于是,麻雀、鹧鸪、穿山甲、蝙蝠、海狗、鼠、猫、狗、蛇、猴、龟。。。超过一千种材料可以变成桌上佳肴,甚至不识者误认为“蚂蝗”的禾虫,亦在烹制之列,而且一经厨师之手,顿时就变成异品奇珍、美味佳肴,令中外人士刮目相看,十分惊异。
雪凌自称拥有一条尝尽天下珍馐美味的舌头,也是对这些奇异的食材感到非常有兴趣。他很想知道这些奇异食材的味道究竟有着怎样的特殊之处。同时,他也希望能够学到,处理这些奇异食材的料理手法,毕竟作为一个厨师,他还是希望自己的技艺能够更上一层楼,也能够不断让自己吃到更多的美味。
广州有着“百步之内必有小食”的说法。许多风味独特的街头小食,一直流传至今。走在街上,一定要睁大眼睛,在某处你不注意的小街小巷小角落里,都有令你食欲大开的小吃。
比较典型的吃玩地段,是白云山一带,那里不但山和水是广州最美的,一路上,散布着茗园美食山庄,俨然是一条美食之路,就如白云猪手和山水豆腐,吃过一回,能叫人回味无穷。
广州的白云山如此之大,周边的美食餐馆自然多不胜数,而白云山内也有不少美食地。踏足游玩胜地白云山上,寻找美景与美食,边吃边玩,既看了风景、玩了痛快,又饱了口腹之欲,就没有什么是不满足的了。
虽然雪凌长得胖得过分,但体质还是不错的,他只是喜欢吃,不是不喜欢运动。厨师是一个需要体力和耐力的职业,刀工、掂勺。。。都要求厨师有着足够的力量。所以别看雪凌长得胖,他的力量可是不小,爬一座山是一点也不会费力的。
现在的雪凌,正一手拿着一只白云猪手,一边啃,一边往山上走,一边在脑海中回忆着这白云猪手的做法。
“白云猪手这种菜式,做法是将猪手洗净,斩件,煮熟,再放到流动的泉水中漂洗一天,捞起,再用白醋、白糖、盐一同煮沸,冷却后再泡数小时,即可食用。因泡猪手的泉水取自白云山,故名白云猪手。”说着雪凌又咬了一口,轻声道,“酸中带甜,肥而不腻,皮爽脆,食而不厌。制作白云猪手注重色、香、味、型,加上红椒丝点缀,色调和谐,口味更胜一筹。确实是好吃的料理!”
正说着呢,雪凌已经拖着肉弹一般的身体来到了白云山山顶,正值春季,百花盛开,清风中飘荡着鲜花的香味,让雪凌口中的美食,更添了一种清新的味觉。
“唉,真是不错的景色!”雪凌又买了一点小吃,坐到了树下,准备好好享受一番美食,这才是人生至高追求吧!
雪凌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身边的那一棵大树上,一枚弹珠大小的黑球忽然闪烁起金色的电光。雪凌目标太大,也是他倒霉,竟然在那一刻被那电光劈中,接着只见雪凌浑身被电光缠绕,缩小成了苍蝇大小,飞进了那枚黑色弹珠之中。
雪凌正享受着美食,忽然感觉全身一麻,但并没有任何痛觉,正在诧异呢,就感觉眼前一黑,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片漆黑的空间之中。
“这是哪里?”一道金色的墙壁出现在他面前,他伸出双手,轻轻的按在了金壁上。
凑近了雪凌才看清,眼前的金壁绝对不是一面真正的墙壁,这金壁之所以是金色,是因为上面覆盖着金色的皮毛。那么这家伙到底是什么。。。
于是雪凌慢慢往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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