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粉色衣服的女孩 (求收藏 求推荐票)(1/2)
“一切交由圣上定夺,微臣绝无二言。”墨上易行了一礼,恭敬说道。
皇上狠狠瞪了墨上易一眼,气闷非常,交给朕定夺,朕怎么定夺,把你儿子叫出来让林傲意揍一顿?
你说说你们,人家林将军儿子都已经是傻瓜了,这已经够可怜了,你还要去揍人家儿子!
这不是将人往死里逼吗,人家现在站在这里对你吼几句已经算是轻的了,要换做别人拿刀杀人的心都有了!
林傲意虎目怒瞪,两道剑眉犹如锋利的匕首,转身看向后边的大臣们,声音如洪钟:“我林傲意不过一介武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自然不懂,论阴谋算计也不是各位的对手。但我作为一名行军人,却也认得“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之理!我林傲意,一生行事快意恩仇,从来就没有怕事过!”
“谁要是不让我林家好过,我林傲意也绝不会让他快活!”
这一声犹如雷霆万钧之势,震得文武百官脑袋嗡嗡作响。
话落,林傲意便转身离开金銮殿。
原本对林家还有后续手段的文臣,缩了缩脖子,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心里却决定先暂时停手。
林傲意如此歇斯底里,为的是什么?不就是想让大家知道他为了林家,为了自己的儿子,一旦林傲意倒了,旁边一直觊觎的人们便会立马露出自己的獠牙,将林家吞噬殆尽。
从这一点上看,林傲意已经对林宇没有了任何的期盼,不然但凡林宇还有一丝希望又怎么会在这金銮殿里如此大发雷霆,树立如此多的敌人。
这种节骨眼再去惹他,没必要。
皇上看着林傲意离开的背影,背影显得有些沧桑,这位令蛮奴闻风丧胆,令疆患咬牙切齿的乾朝第一大将军,如今却是为了自己傻瓜儿子的安危,而选择在这金銮殿与满朝文武百官为敌。
墨上易脸色阴沉如水,阴柔的眼神看向四周围,最后停留在林傲意离开时方向,你是林家的支柱,一旦你这跟顶梁柱倒了,一切也就顺其自然了。你林家的没落是早晚的事情,就算这次是意外,但是你林家林傲意这个军权大位,那几位皇子就不眼馋?
不过,经过林傲意这次怎么一闹,估计那几位皇子原本准备的计划也该收敛收敛了吧。
……
……
林府,后花园。
红叶似火海铺了一地。
此刻,林宇正躺在红叶堆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今天早晨他到林傲意书房里寻找典籍籍,却偶然在一个隐蔽的小角落里发现一本名为《野龟寻洞》的小说,好奇之下,林宇打开小说,略微看了一下内容顿时把作者惊为天人。
根据作者序章所说,这本书可是被百姓尊称为民间珍品。
《野龟寻洞》一书,大体的内容是描述一位书生在潇湘院中的荒唐奢靡生活,并着重描写当时男性的**心理,以及各种花样创新的暧昧姿势。
据作者序章所说,此书一经发表立马引起轰动,被无数同道中人奉为“娼家指南“、“獵妓经典”,有甚者特地持此书按图索骥,一一遍访书中所描述的“仙乡艳境“,并模仿书中人物作派,狎妓取乐!
“这文笔自然是上乘,但内容却是虎头蛇尾,俗话说小俗便雅,大雅则俗。这作者书里尽是琳琅满目看花眼的粉肉,却是少了点接地气,缺了火候。估计这个作者未曾到过花楼,闭门造车靠着一丝想象**便开始纵横笔墨了。”
一个念头闪过,林宇邪恶一笑,心里想到,就这一本书,就足以证明这个朝代的人们对于两性之间的知识面还是比较匮乏的,若说我要是将前世看过的岛国小视频编写成小黄书,然后往市场一放……
“寒月姐姐,傻瓜哥哥的身体好点了吗?”
“林宇的身体已经好很多了。”
远处,寒倾月带着一位身穿粉色衣服的小女孩走进了后花园。
林宇寻声望去,顿时有些惊艳,粉衣小女孩明眸皓齿,神态天真,身材娇小玲珑,胸前隐隐的鸽乳造型颇具规模,非常优美,站在寒倾月旁边,就象是个孩童一样。
粉衣小女孩约莫十三四岁的年纪,肤白如新剥鲜菱,看到林宇正看着自己,便抿着嘴笑吟吟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瞅着林宇。
“傻瓜哥哥,你又一个人在玩发呆游戏啦。”
小女孩欢快的跑过来,带起一阵香风,伸出可爱的小手在林宇面前晃了晃,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对寒倾月道:“倾月姐姐,你看傻瓜哥哥,好好玩哦。”
寒倾月美眸流转,看到林宇正微笑的看着自己,她想起那天晚上沐浴两人暧昧缠绵,顿时心里小鹿乱撞,风一吹身体似乎都有些站不稳了。
小女孩没有发现寒倾月的异样,转身眼神期待,开心问道:““傻瓜哥哥,今天我们玩什么游戏啊?捉迷藏?陀螺?还是竹马?”
小女孩名叫白小雪,是白家的白富贵的女儿,白家虽是经商的,但跟军队出身的林家一直都关系都不错,林宇的年龄比白小雪多两岁,所以小时候经常跟白小雪一起玩闹,两人关系一直都不错。
白小雪今天呆在家里,一听自己父亲白富贵说林宇受了重伤,便立马赶紧跑过来探病。
原本林宇对这个白小雪第一印象还不错,长得很可爱,活泼乖巧很惹人喜欢。
但是,当林宇将脑海里的闪过几断属于林宇跟白小雪一起玩的记忆碎片消化掉后,却是露出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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