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归来的狩猎队(1/2)
“狼,挣脱了枷锁,在雪原纵情奔跑。
他的生命和崇高的荣誉,唯有先祖之灵才能眷顾。
他尊享着后世子孙无时无刻的祭献,以广阔的胸怀,融化冰雪的寒冷。
刀闪神光,枪燃圣芒,赤手空拳亦有搏龙的力量。
神圣、强大,天生战士,狼兽出击。
忠于自己,守护子孙,唯先祖荣光永存。
我们是蛮的子孙,狂野之血永存我心。
四千年的风和雪啊冻澈了几多人,冰原在我脚下,终有一日我将以我血将你彻底融尽,胜利终将属于我等。
历炼之火早已燃起,与我比肩,你将永不孤独?。
狂热的斗志吞噬了恐惧,那怕魔鬼也无法动摇我等心志。
我是魔兽在前进。
我是勇士在歌唱。
乐战好斗,令敌人飞灰湮灭。
跋涉血海,誓要斩尽杀绝。
假如死亡不能让你恐惧,那么这死神一定不是蛮族带来的。
走近噩梦,走近我,掉入魔鬼所在的黑暗。
咽喉横亘,拳如山峦。
地狱火起,天神哭泣。
我的影子将是你的死神,当你被我遇到,呼唤所有的神明吧。
希望瞬乎寂灭,死亡的阴影是我的身影?。
以先祖之灵所赐予的力量,将一切撕成碎片。
直到河流枯竭,直到生命的最后。”
冰原之上,一队由十三个昂壮汉子组成的队伍正满怀豪情,高声纵歌,嘹亮的歌喉直冲云霄,荡气回肠。他们的豪情热血,融化了周身的风雪,撕碎了野兽的嚎叫。
或肩扛,或手拽,或背负,这十三个蛮族汉子放声高歌,以迎面而来的风雪为饮,以坚硬的生肉为食,毫无惧色的傲然行进。
一头头重约三四吨重的巨大麋鹿尸体在他们的手中轻如鸿毛,迈过了一个个波澜起伏的崎岖雪丘,行进的脚步划出道道蜿蜒的路径,向着熟悉的家园所在归去。
风雪能够掩盖一切的痕迹,却掩不去回家的路。
他们口中粗狂的歌声,歌颂着的是蛮族永远的荣光,那一位位开辟了蛮族栖息地的先辈们,正是在他们的引领,才有四千年不灭的蛮族。
这首蛮族之歌是四千年前蛮族被人类赶至冰原不久后的初代大萨满所作,随着蛮族的分裂划分成了无数的部落族群,可他们都有着这样一首相同的歌曲,贯穿着蛮族不屈的精神。
安德烈他们所在的部落尊崇雪狼之灵,故而歌声开头以狼为称,换个尊崇熊的部落,开头便是高呼‘熊’。又为了划分每一代的时间纵膈,风和雪之前会加上当今的时间,以此加深每一个蛮族在歌颂之时对久远的铭记,永不敢忘。
一座千刃冰川横旦在狩猎队众人的眼中,那白雪皑皑的冰川恒古不化,奇形怪状的峰壁似乎像一把把未曾出鞘的刀刃。
“嗷呜啦啦~家,我们到家了,兰罗斯特峰,翻过它我们便到家了。”双手各自拽着两头巨角麋鹿尸体,背上还背着一头巨大猛虎尸体的安德烈望着眼前的高峰,高声欢呼。
“回家了,我们回家了。”
一个个昂壮汉子热泪盈眶,纵情欢呼。跋山涉水一路延绵近千里之遥,日行夜行,耗时近月,他们这只背负重任从雪狼部落出来的狩猎队,终于不负众望凯旋而归。
冰雪是最实诚的冷冻剂,一具具麋鹿尸体都被冻的硬实,放置在外十来天也不会腐败,只要牙口够硬,咬来生吃并非不能。
这,也许是冰原上独有的好处了。
归来的旅途并不平静,除了残酷的风雪之外,他们最大的敌人是那一头头饥饿的野兽,它们觊觎着他们手中丰硕的果实。一路上为了摆脱那些猎食者们,他们的收货足足缩水了四分之一,那些食物都进了凶兽的肚子中。
之所以投食换路,是因为饥饿的凶兽发起狂来实在是太过恐怖,安德烈和加里两位职业者还好些,其他的十一位队员可难堪凶兽的袭扰。
一路上他们整整遇到了三次凶兽,那些凶兽之所以来袭,皆是因为嗅到了他们手中的猎物所散发出来的血腥气,那浓厚的血腥气那怕被风雪冷冻,也能散出十数里之遥。
加快脚步,千刃之峰转眼而越,以兽皮简单包裹的脚丫子踏在熟悉的雪地之上,呼吸着寒冷的空气,却不觉厌烦。
不多时,一片平坦的雪地之上,一个个半圆形的冰雪屋子出现在了他们眼前,那是他们熟悉的家园。
三百多人的小部落,坚强的挺立在北境冰原这片残酷的世界上,他们的历史漫长而崎岖,有盛有衰,从无定数。
雪狼部落,如同其名,北境雪狼,狡诈而隐忍,为了猎食,能够蛰伏雪地七天七夜不动,只为暴起时的刹那凶焰。
这个部落在两千年前曾经盛极一时,在蛮族王城之中也有一席之地,却因为当初那代首领和大萨满带着族中精锐在南下之战中被亡于人族之手,精锐大举丧失后衰败了下去,最终迁离王城,由家族沦为部落,持续至今。
因为狼性的忍,他们挣扎了两千年,只为重归王城,恢复先祖的荣光。
风雪怒号,时强时弱,带不走的是那恒古的冰寒。老弱妇孺身体孱弱,气血低迷,不能长期在外,故而有冰屋之助,借此躲避严寒。
冰屋为半球形,屋顶上盖一层厚厚的野草,再覆以一层兽皮,同时在屋内螺旋形的墙壁上到处挂满兽皮,亦可防寒。最深处有一块用雪筑成的高台,这就是蛮族的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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