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2)
清晨,一缕阳光照射静心宁。
茫茫人海,行色匆匆,交叉十字路口,紧密急促交错的喇叭声。只见十字路口中站着一名男子,大约三十出头的样子,一身黑色普通的西装,一双不知牌的鞋子,左手里拿着两个包子,其中一个还被他咬了一口,右手端着一杯豆浆,肩膀上斜挎着一个黑色布包,像是赶着去上班的小员工。他正呆呆地盯着对面天悦商城外的大屏幕。
十字路口对面天悦商城外的大屏幕上正播放着一女生在唱着歌,感动了许多台下的观众。她穿着纯白色礼服,脸上微笑着,眼角却流出了泪水。长长的波浪型大卷棕黄色头发散落在她身上,美极了。
那看着大屏幕站在十字路口中的男子,竟笑哭了。
喇叭声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紧密,甚至还有司机破口大骂,有的还下车指责他,这无情的社会就是这样,从来不会对人仁慈。而那男子竟然像听不见看不见似的,就那样呆呆地任由他们发怒辱骂他。
“童笙。”
一像是认识那名男子的女生出现,拉着他过了马路,并向那些司机和行人道歉,到了十字路口的边上,女生才对那名叫做童笙的男子说:“你发什么神经呢?脑子抽抽了?”
“她回来了。”童笙喜极而泣。
女生是童笙的同事,名叫安享云。安享云不知所以然,只见童笙依旧盯着大屏幕,笑着笑着就流出了泪水,究竟是什么让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不顾这大街上人来人往投来的异样眼光而流泪?因歌声太动人?可他说“她回来了。”“她”是指谁呢?难不成是大屏幕里的那个人?或许他是她粉丝吧,但也不至于看到她就慌神落泪吧!
“她,是谁压?”安享云问,
“一定是她。”童笙又笑了,擦了擦泪水。
“你说的是她?”安享云指着大屏幕里的那个人,有些许惊讶,这个平日里话特别少,业绩却又特别好的人,还总是阴沉沉的人,仿佛与这个世界毫无瓜葛的人,此刻,竟然像活过来了一般。
“季小夏。”
“噗。”安享云笑了笑,大屏幕里的那个人分明是出道许久,一直不温不火的,前感动了万千观众,从而瞬间红遍娱乐圈的苏幻,原名叫苏樱。想不到童笙竟然连自己的偶像名字都不知道,真是个可爱的人呀!
“诺,这个人可不叫季小夏,她叫苏幻,原名叫苏樱。”安享云提醒道,
“苏樱?”童笙仿佛被这个名字刺痛,刚活过来的心好像又痛死了。
其实不管她是不是季小夏,在童笙看来她就是季小夏,是他许久不见的小夏姐。
“那要怎样才能见到她?”童笙问,他想见她,想马上立刻见到她,然后告诉她,他有多想她。
“你想见她?”安享云略带几分打趣的语气说:“等到几个月后的粉丝见面会吧,或者在梦里说不定能见到呢?”
“可我一刻也不想等了,我已经等得够久了,不想再继续等下去了。”童笙想说他已经等他很多年了,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他都快忘记季小夏长什么样子了,等到他都忘记今年是第几年了。
第一次看到这么认真的童笙,他上班的时候几乎没什么表情,就算是同事抢了原本属于他的单子,他也从来没有认真过,可这一刻,他好认真。安享云看得有些呆了,久久才恢复平静,一本正经的说:“给她写信吧,或许她能看到,但我也不确定。”
“信?”对呀,童笙可以给她寄信,说不定她就能看见,然后来找他呢?他期待和她再次遇见。
苏樱演出完以后,总是有很多粉丝送来礼物和信,多到她已经不知道怎么处理了。刚开始默默无闻,连一封信都没收到过,现在却是堆到她看不过来。还记得她收到第一封信的时候,高兴得像个孩子收到梦寐以求了好久的玩具一样,收藏了好久好久,直到现在忙到已经无暇顾及它在哪儿了。
数月后,经纪人照旧将不大有用的礼物和信都扔进垃圾桶里。苏樱也只是无意识的瞄了一眼,却看到三个醒目的大字“季小夏”,她顾不得形象和理智,从没扔进垃圾桶沾在垃圾桶口边缘上的那封信捡了起来。她迫不及待的拆开来,只见第一行写着:小夏姐,第一百次给你留电话号码了,你什么时候才能看见啊?
第一百次?意思是她错过了99次了?
“玉姐,我出去一趟,可能晚上不回来了,剩下的事麻烦你处理了。”
“……”
苏樱对着经纪人说完就出门了,留下一脸茫然的经纪人还来不及说一句话。她里的手机,打了信上留的那个电话号码,对方很快接通了。
“你好,我是季小夏的妹妹苏樱,你寄给她的信寄到我这儿来了,我猜你一定知道我姐姐在哪儿,我想我们有必要见一面。”苏樱先开口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和目地,此刻她正心急如焚,消失了那么久的姐姐终于有了一点消息。
“我是童笙,小夏姐,好久不见。”童笙就像是在等这个电话一样,
“你好,童笙,我是苏樱。”
“可你的声音就和小夏姐一样啊!”
“这么说,你也不知道我姐姐在哪了?”
“我……”
童笙沉默了,他是不知道季小夏现在在哪儿,但是他知道谁知道,只是那个人已经隐居了,谁也不见,他曾经去找过他好几次,但是他都闭门不见,或许这个像极了季小夏的人去见他他会见吧!童笙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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