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苍老而又年轻的心灵(1/2)
画面再次切换。
地行龙魔王的地城里尸横遍地,到处都是碎肉和污血。
紫袍巫师兰德鬼鬼祟祟贴着墙角往前摸索,小鬼蹑手蹑脚跟在他的身后。它们偷偷越过地城的分界线,到达了伏厨的地城范围。
这个小鬼就是跟着简祈来的那一只。与其他小鬼不同,它具有极高智商。
在兰斯洛被巨石术埋住的时候,正好小鬼就躲在旁边,将一切尽收眼底。它没有暴露自己,而是悄无声息逃了回去,找到地行龙魔王求救。
没想到两人再次回到这里,伏厨的地城已经变成一片荒芜,符文领域全部消失。
这种诡异的情况让兰德极为警惕,动作越来越小心翼翼。
前方是岔路口,兰德低声问道:“往哪边?”
“右边!”小鬼的声音又尖又细,刻意压低后像是婴儿的哭泣。
地下世界有通用语,可以让所有生物进行交流。这种语言简祈来也能听懂,地城之心像是自带了语言翻译系统,刚与小鬼接触的时候,就能完全理解小鬼每句话的意思。
有的时候简祈来甚至会怀疑,地城之心就像是一台极为先进的超级电脑,与自己融合就像是植入电脑芯片,自己才会被改造成一名魔王。又或者说,魔法文明也有如电脑和人工智能的技术,而地城之心正是其成果的最佳展示。
魔法文明与科技文明,完全不同的两种体系,但也有很多相似性。
得到了小鬼的提示,兰德再次向右边岔路行进,两人只要往前继续走,很快就可以到达埋住兰斯洛的地点。
一阵心悸的感觉同时出现在兰德和小鬼身上,它们僵硬地回头,遥遥望向自己的家园。
地行龙魔王巨大的身躯半跪在地上,旁边华美的地城之心残破不堪。一个又高又瘦的白西装黑人,站在魔王的背后,缓缓高举起十字匕首。
兰德怒吼一声道:“抓紧我!”
小鬼扑到他身上,用小爪子死死抓住兰德的紫袍。
狂风涌动,兰德脚下神秘的传送法阵闪烁,符文快速旋转,像是要起飞的直升机螺旋桨。
这是兰德催动全部魔能才可以释放的精准定位传送阵,而且还带了小鬼,消耗完魔能就开始消耗兰德的生命力。
只有地底世界的贵族,鲜血墓碑上有名字的纯正吸血鬼才能轻松施展这种强大的法术,兰德只是一个骷髅法师,他还不够资格。
施展完了这个法术他已奄奄一息,最后全部力量只能用来往前一跃,不顾一切挡在地行龙魔王身后,像是扑向火焰的飞蛾。
马丁的十字匕首刺入兰德的头骨,圣光绽开将他的头骨轰得粉碎。这个忠心耿耿的老法师死在了自己主人前面,最后的忠诚甚至比圣光还要耀眼。
马丁眉头一皱,哼道:“愚蠢的家伙。”
他一脚踢开兰德的尸体,再次举起匕首,地行龙魔王已经失去了反击能力,勉强往旁边蹒跚移动了两步。
这次马丁再也没有给它任何逃脱的机会,匕首深深扎进了它的胸膛。
最后画面黑暗之前,小鬼窜到了魔王和马丁之间,像是一阵灰色的风。
简祈来醒了。
这些全都是上一任魔王死前的记忆,最后应该是小鬼抢走地城之心,逃到地表人类世界遇上简祈来,这才有了后面发生的一切。
再次获得了上一任魔王的部分记忆,简祈来变得有些恍惚,开始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简祈来,还是一只地行龙。
地行龙是生育能力极其低下的生物,基因中就携刻着对孩子的渴求和眷恋。
它们从成年开始,一生都在为得到后代而努力。在地下世界,所有生物都知道它们充满了家长欲,甚至碰上其他种族被遗弃的幼崽,也会抱回巢穴抚养。
这只地行龙成为魔王的时候还没成年,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孤独建设,没有机会寻找自己同类中的另一半。
孤独的他,也特别害怕孤独。
地城从弱小变得壮大,这个地行龙魔王把所有地城居民都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充满了慈爱和保护欲。
简祈来能感受到地城被屠戮时地行龙魔王的痛苦,这种深沉的痛刺穿了他的心,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面前,而自己却不能为他们做任何事。
不知不觉简祈来已泪流满面。
“大人,您没事真是太好了!”
小鬼正好在这时从旁边窜了进来,它的头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痕,鲜血顺着额角一直往下流淌,看上去触目惊心。
可这时候它却没有关心自己,而是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简祈来的身上。
简祈来扭头望向小鬼,愣了片刻后破涕为笑道:“你没事也太好了!”
这只小鬼不仅是他的第一个仆从,也是地行龙魔王当初召唤出来的第一个仆从。
对地城魔王来说,召唤小鬼是很基础的法术。只要有足够魔能,想召唤多少就召唤多少。
可这只小鬼非常特殊,不仅速度和力量远超普通小鬼,智商和情商也很不一般。
最重要是他对简祈来和地行龙魔王来说,有着完全不同于一般小鬼的意义。
简祈来看着小鬼道:“我给你取个名字吧,以后你就叫阿福!”
阿福是当初简祈来家里一只大狼狗的名字,从小陪着简祈来长大,现在这个名字由小鬼继承。
小鬼感动得一塌糊涂,浑身发抖道:“我叫阿福吗?我也有名字了,谢谢魔王大人,我终于也有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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