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窦建德失亲大反(1/2)
深入虎穴,然而仍有着选择的余地,那就说明命运之神力,也还真有可能依旧被操控在自己手中。也就是说,只要事前稍微用点心,一切也就一如既往地也都能够做到人定胜天!
以上就是世间所有宵小之徒的行事理念。当然,何止于九死一生的张小昧自然也能够充分地明白到个中滋味。要不然的话,说不定自己早就见了那阎王爷了,又哪里还会轮到时下进城办差的美事情!
“怎么办?”当官的故意颤颤巍巍地左顾右盼道。
张小昧说话时的语气的确就是那种想要和人讨商量的口吻,但是,象这样一种关乎到他人生与死的的抉择,基本上也就没有哪个再愿意去搭理他了。
好一阵沉默!几乎就要压抑得让人断气。然而,时间并不等人。
不在沉默中消亡,便在沉默中爆发!真理,绝对的真理!
“老规矩!”见无人发言,张小昧猛然间高声喊道。
“谁的衣服最破啊?”身着新皮袄靠最右边的一个惯匪立马大叫道。
“呜——啊!小王的,小王的,小王的最破!”其余几个土匪见状也全都步调一致地聚焦于王小兵身上的烂皮袄道。
王小兵是新进的土匪兵,也才刚刚入伙不到一个月。而且,他祖上也都是鲜卑人。
王小兵听见大家起了自己的哄,就知道大事不妙。但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摇摆着那颗好似削尖了的小脑袋,恰仿佛患了老年痴呆似地看了看左右。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他这才突然发现,人家的皮袄要么是新的,要么就是刚刚洗过的;唯有自己的一身皮,因为头先打掩护仗时在树林子里面翻滚过,以至于上上下下直到现在也都还在那里一根接着一根地须须条条,然后再等冷秋风一吹,自己浑身上下于是乎全都变得那么样毛渣渣的,很有点儿大煞风景的嫌疑。如此模样地进城,那还不是告诉那些官军或者小市民们,自己其实就是叫花子或者胡子一个。但他的全部家当也就在此了。不比当官的张小昧,炮灰王小兵没有任何多余的选择。这一次,当然也是头一次,王小兵不得不为了张金称的霸王梦想,奉献出自己仅有的一件且并不足以御寒的破皮袄子。
原来,这帮逼还有个好习惯——凡是遇到两难的选择,一律采用竞技射箭来做最终的陈辞。
其实这都还算是很有点儿科学上的依据的。
比如象现在的这种情况,七个人比箭,要是全中的话,那就说明大家状态极佳,作战时就可以勇往直前地直接走大官道;而如果说有人射偏了目标,那就说明状态并不好,打起仗来也就不能够太冒险;而若是放在当下,则就是说,他们这帮逼只能甘当一次缩头乌龟,不得不走那蜿蜒曲折的小山路,也好方便大家在遇到危险时的躲躲藏藏。张小昧曾经高瞻远瞩地教育大家道:什么叫狡兔三窟?这才就叫狡兔三窟!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打起仗来如果没有地方跑路,那被射死了也只能就是活该!
比射箭当然也就需要箭靶子啦,正好象李渊当年娶媳妇时射的那个孔雀一样。
当然,用箭来预定未来,基本上也就是所有草原民族的一个共性!而这种生活方式传到了中土,竟然演变成了一种礼仪——投壶!简直就是愚昧!
可是,鸡公山山上和平原地带并无二致,也没有象孔雀那么大的鸡。所以,开赛前,就必须得有人贡献出自己的上衣来当作射击的靶子。
赶巧的是,这一次,恰好就轮到王小兵出彩了。
谁叫他是个新来的呢?哪怕他武艺精湛!
众目睽睽之下,王小兵脸上一阵红云浮出水面。只见他二话不说,赶紧老练地解壶挂机,一边脱装,一边打马慢跑出列,三两下就抢到了那颗尚有七八十步远的千年老妖树面前。
小兵也不下马,只管欠着手,用指头夹着,断断续续地抽出四只箭来,再左右开弓,把自己的破皮袄就着两手两脚的地方往大树上那么死命地一戳一戳地,然后又在上下正中的相当位置,分别还用剑圈出两个小碗口大的白花花的圆来,搞得那些个老树皮无缘无故地哗啦啦地掉了一地。
王小兵麻利地安排好箭靶子后快马再跑回来的时候,另外一个老土匪也就立刻将早已经准备着的一根青皮树枝残忍地剁成了长短不一的七节,然后统统埋上一头在自己的手心里面来让大家抽签。
自然又是一阵闹哄哄!土匪们的唾沫星子转瞬之间也就互相喷得满脸都是,王小兵给大家这么样一激灵,心理上很是不大适应。不过,大家都是过来人,并不太理会他什么。
唧唧歪歪地抽完签,这帮逼也就开始各显神通。大家飞快地跑起马,同时还变换着各种花样来竞技射箭。一个个精神抖擞,fēng_liú倜傥,意气风发!好象比小孩子过年也都还要来得开开心心!
最最出彩的当然就是领导了。十二双眼睛都只见得张小昧在马背上翻着一个大大的跟斗,最后还稳稳当当地一箭射中了县令大人的心脏。只是,看得那个让人揪心啊——也还是那样理屈词穷地真叫人没法去形容!
其他几个土匪也都还算不赖,并没有跑偏。
但唯独就是最后的这个鬼王小兵没有争气。他这次运气不好,摸到的是个鸟签。可人家再怎么说也还是个生瓜子,你叫人家怎么射嘛?所以他等县令大人的心、肝、肺、脾、肾、头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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