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两难(1/2)
风吹过,卷起漫天残叶。
刀光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秦风杀进了赫舍里的亲兵之中,一柄战刀犹如阴司索命的钩链,无人能挡,挡者皆死!他没有露出狰狞残忍的面庞,只是在放肆的大笑,笑声中带着无尽的骄傲!
华夏武学,天下第一,外夷蛮番谁可与之争锋,如何能不让人骄傲!
赫舍里的亲兵们没有被吓退,即使是无谓的挣扎,也要血战打底,可惜他们挡不住秦风,甚至挡不住任何一个敌人!
狂刀怒斩,天地色变。
杨再兴的百辟大刀舞的遮天辟日,一个人恍如一个刀阵,方圆三米内只有触目惊心的血肉和碎骨,敢挡他锋芒者唯有一刀两断的下场。
他也在笑,笑声比秦风更加张狂。
鲜血浸染了他的衣衫,杨再兴的每一刀,都犹如朝阳一般划开了漆黑长夜,刺眼的刀锋照亮了他庞大如山的身躯,好似战神下凡。
宋明辉是一个沉静的人,他平日里不苟言笑,而此刻,他的脸上同样有笑容闪现。
他的笑容有种女子般的轻柔,仿佛一朵开在冷雨中的蔷薇,寂寞,孤独,美丽,而面对冲杀过来的赫舍里亲兵,他的笑容又豁然多了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森冷。
有绯红的光影从宋明辉手中射出,那不是暗器,是银蛇吐信,夺命长枪。
面对叠叠枪影,赫舍里亲兵们难以近身,只能急退,可退之再快,还是快不过那一抹绯红,光影三点,触之即离,快如闪电,留下的是三个血洞。
三个赫舍里亲兵面露骇然的栽倒在地,喉间喷血如柱,至死都无法相信自己连敌人的一招都难以招架。
宋明辉的长枪舞动的轻描淡写,而死在他枪下的已有十七八人,他却还不是杀敌最多的人。
杀人王当属锦衣卫千户萧明!
萧明已像是变了个人,他头发虽然还像被赵布泰放出城时那么蓬乱,衣衫还是那么残破,可憔悴的脸上焕发出了一种耀眼的光辉!
战场厮杀,马革裹尸,军人之职责,亦是萧明之夙愿!
多少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在战场上绽放出夺命的光华!
萧明没有背景,他能成为锦衣卫千户全靠万中无一的绝世武艺,他擅用剑,不是普通的剑,而是削铁如泥的重剑。
剑如千钧,势比奔雷,萧明每当一剑刺出之时,天地间似乎只有这一剑的风采,如龙出云颠,生死立判。
和旁人相比,萧明对杀敌最为渴望,他已忘乎所以,吸取着敌人的鲜血,只求无尽的滋养,酣畅淋漓,如痴如醉!
牛莽等三个锦衣卫百户护在萧明周围,他们用的不是绣春刀,分别是大斧,长鞭和战戟,可见都有着独门的武学传承,功夫自然不弱。
剩下与赫舍里亲兵拼杀的正是当初和秦风一起潜伏在桂林城的十八人。
十八人个个都是技击高手,或许不能和秦风,杨再兴,宋明辉,萧明等人相提并论,但比起赫舍里的亲兵,以一敌三完全不成问题。
骑兵常年和战马为伴,功夫自然偏向于马上,而下马步战的赫舍里骑兵连普通步卒都不如,又怎么能敌得过秦风等人。
片刻功夫,赫舍里的几十个亲兵全部战死,他们勇气固然可嘉,可在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勇气只是徒劳。
赫舍里却是没有死,他孤零零的站着,一脸呆滞。
秦风环视四周,看着满地的鞑子尸体,以及杀的意犹未尽的萧明等人,心中激荡难抑,仰天长啸道:“鞑子人数三倍于我们,可我们不仅可以胜之轻易,更不会有一人伤亡!”
他在叙述一个事实,也在彰显了民族之傲气!
说罢,秦风目光一转,一脸不屑的朝着赫舍里道:“你还想战吗?你有何资格与吾等去战!”
赫舍里挣红着面庞,嘴唇几乎被自己咬出了血来,终是一言不发,几十个人换不了敌人一条性命,他还能有何话可说。
秦风把刀一扬,厉声道:“还不速降,想试我刀锋快不快吗?”他想暂时留得赫舍里一命,毕竟活着的骑军统领比死的有用的多。
投降?
赫舍里一脸的彷徨无措,空洞的双眼不知在想些什么,他败了,败的十分彻底,也败的心服口服,敌人给了他机会,结果只是让他更加绝望。
汉人不应该都是孱弱的绵羊吗?
曾经何时,赫舍里领着几个骑兵,就能够征服一个数百人的村庄,那些汉人卑躬屈膝,献上金银美酒,哪怕妻女就在面前遭受侮辱,仍旧陪着笑脸,只求能活的性命,就算面对举起的屠刀,也只会引颈就戮,根本不懂得反抗。
而今夜遇到的汉人哪里还是绵羊,他们是猛虎雄狮,草原上最凶猛的头狼也无法匹敌。
赫舍里的脸色不断变化着,他想不明白,真正的汉人是什么样的,他们到底凭借什么能占据富饶的中原大地繁衍生息了几千年。
秦风眉头微皱,他没有时间让赫舍里犹豫。
忽然,宋明辉失声大喊道:“不好,阻止他!”
话音未落,血溅五步,赫舍里挥剑自刎,临死之时眼中尽是惊惧。
他怕的不是死,而是想到满清的未来,满洲八旗真的能征服大明吗?即使征服了,对于满人而言又能得到什么,真的可以永久取代汉人成为华夏大地的主人吗?
匈奴,突厥,契丹,金人,甚至于横扫天下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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