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两方人马!(1/2)
挂了电话,吴凡笑着摇了摇头,这位明星姐姐也不是那么难相处的嘛,给人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与自己想象中大有不同,当然他想不到的是,蓝悦对其他人可少有这样的。
夜深了,然而吴凡还未入睡,此刻的他双手掐诀,口中念咒,俨然是在施展某种法术的样子。
没过多久,吴凡双手一顿,口中咒语停了下来,接着他伸手成爪,往自己身前的虚空猛地一抓,顿时黑气滚滚,凝聚出一只锋利黑爪来,吴凡控制着这只黑爪,如臂指挥一般玩得不亦乐乎。
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就仿佛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往哪抓就往哪抓,丝毫不费劲儿。
玩了一会儿,他就把法诀一撤,让黑爪自行消散了。
随后开始了每天的修行。
第二天,吴凡神清气爽的从打坐中醒来,分身的时间已经到了,自动回到了卡牌之中,通过回馈的信息,吴凡得知,《鬼吹灯》已经写了大约70万字,而《盗墓笔记》则也有90万字左右了。
总的来说,《盗墓笔记》的字数比较多,因此吴凡让分身花在这本的时间相对就多一些,尽量让两本完工。
有了分身之后,吴凡的时间就宽裕了,不用在写作和修炼之间取舍,修炼他放不下,而写作是爱好,也是任务,两者对吴凡来说,都极为重要,如今虽说让分身代替本尊去写作,但这并没有违背他的初衷,让分身去写作其实就跟吴凡自己写作是一个样,并无区别。
这就像是分心二用,只不过又多出了一双手罢了,若换一种说法,也可以理解成是同一个人在同一个时间做了两件不同的事情,可能理解起来有些玄奥,但只要明白一个道理就够了。
分身是完全为本尊服务的!
他就是从吴凡身上分出的一缕意识,一个身体。
…………
“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某家医院门前,一名大汉仰天大吼,引来无数目光,如看疯子一般。
他的身后,跟着数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青年,这一刻,他们左顾右盼,更是悄悄移开了步伐,似乎要与这大汉划清界限。
不过那大汉一回头,一个个便像老鼠见了猫,全都站直了身体,目不斜视。
“黄毛,事情办得怎么样了?”大汉朝一个染着黄头发的青年问道。
“我办事,大春哥你就放心吧,已经都查清楚了,那小子什么时候上学,什么时候放学,我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了。”黄头发拍着胸口,打包票的说道。
“好,兄弟们,我们复仇的时候到了。”大汉咬牙切齿的说道。
“一定要废了那个混蛋……”众青年双目泛红。
…………
一天下来,夜晚再度来临。
霓虹灯沿着街道一排排的亮起来,纸醉金迷的夜生活这才刚刚开始,有钱的人们,搂着美女开着豪车,出入各大高档会所。
然而,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危险的生物伺机而动。
一条漆黑的巷弄中,一个打扮颇为艳丽的年轻女人,正挎着皮包,踩着鱼嘴高跟鞋,一摇三晃、醉醺醺的向前走着。
小艳是个化名,是接待客人的时候用的,姑且叫她小艳吧,反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龙套,入不得列位看官的眼。显而易见,小艳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可怜可悲的女人,虽然如此,但是咱可千万不能看不起人,有道是人各有志,她这个也是靠体力靠劳动的工作,不容易呀!
咳咳,废话说多了些,咱们言归正传。
小艳就租住在这条巷子的一间老房子里,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才能回家,而这巷子又黑,饶是她胆大,心里也不免暗暗发悚,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打劫强、奸什么的她不怕,可这鬼她不能不怕啊。
还好她今晚早下班,嘿嘿,说起来挺好笑,她是遇到快枪手了,两三分钟就是一发,次数再多,也都过不了半小时,而且那人还是个冤大头,为防这丑事被小艳说出去,打发她走的时候,还多给了几千块钱呢。
走到一个岔道口,小艳醉眼朦胧的看着前方,用手指数了数:“咦,怎么变成三条道了?”
“呵呵,我知道了,一定是左边这条,我家在左边。”她歪着脑袋,想了挺久,而后才向左边走了过去:“哎哟,疼!”
小艳摸了摸挡道的‘东西’,原来是一堵坚硬的墙壁!
她再定睛一看,才嘻嘻笑着朝中间那条路走去,不过刚走了两步,一个黑色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脚步一时没收住,砰的一下,撞了个满怀,那个黑影顺势抱住了她。
小艳感觉有人抱住自己,抬头看了一下,结果却瞧见了一张极其苍白的中年男人面孔,男人嘛,她见得多了,都是一个德行,这大半夜的,又是在这种没人的地方,一个男人把自己抱住还能为了啥?因此她也没害怕,大不了就当义务劳动了,这情形她很早就想到了。
不过,小艳见中年男人只是朝自己诡异的微笑,却迟迟不动手,便不由催促道:“要上就快点儿,老娘还得回去睡觉呢,没空陪你瞎折腾。”
“桀桀……”中年男人口中蓦然发出一阵渗人的笑声,说道:“这可是你说的哦。”
随即,中年男人猛然张开嘴巴,露出一对尖锐无比的獠牙,在小艳惊恐的目光中,朝着她的脖颈咬了下去。
小艳想要叫喊,可是任她张大嘴巴,就是说不出一句话,只有喉咙里不断的发出“咯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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