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聚会(1/2)
炎炎夏日,夏日炎炎,听说很多人已经在学射箭,怎么还没有学成的人呢。
这是洛杨早上给闪闪讲的笑话。
闪闪当然听不明白。
趁闪闪拿着奶瓶喝奶的时候,洛杨啃着饭团,在电脑上敲打着。
斯蒂芬·金说过,他没有休息日,而且读书从不管时间和场合,一般来说吃饭的时候看书是不符合社会礼仪的,但是作为作者,应该早早就有成为不符合社会礼仪要求之人的觉悟吧。
边吃饭边看书,边吃饭边敲键盘,洛杨早就习惯了。
但也是因为这样,他似乎离同龄人的生活越来越远。
《泡囊》的故事已经修改了80%,剩余部分就是一些润色和排版。洛杨对新改好的故事比较满意,不过,满意没用。
编辑不喜欢还是没用。
世界就是这么残酷。
“厉害啊,自己会吃啦。”
刚表扬一句,闪闪的奶瓶就噗咚落在脸上。
哇哇哭了起来。
“鼻子都要压扁了吧,哈哈哈。”
“哇……”
小崽不管不顾地哭啊哭。
现在好了,长大的嘴里露出几个白色小点。
洛杨猛然护住自己的右侧胸口,天啊,难怪那么疼。
小崽长牙齿了。
想到他饿狼扑羊,杀气蒸腾,势如破竹般咬住自己以为能如沐甘霖,大快朵颐,饱餐一顿。
战场转移之后,剩下一片狼烟哀嚎,伤痕累累,洛杨连报仇雪恨的对象都没有。
悄悄长出了牙齿,还怎么骗他喝奶瓶啊。
把奶瓶塞进闪闪嘴里,好在这一次他没有抗拒,安心喝了起来。
洛杨的电话此时也响了起来。
“姜峰,什么事啊,大清早的。”洛杨的声音懒洋洋的。
“中午珍悦轩吃饭,你别忘了,要不要我来接你。”
“吃饭?什么饭?”
“初中同学聚会啊,八年了,兄弟,你不会突然说不去吧,群里问谁不去举手的时候你可没举手啊。”
“可我也没说去啊。”
洛杨想起来同学聚会确有其事啊,当时群里讨论的很热闹,他看了几眼就去照顾闪闪了,后来就把他算在参加人员里面了?
反对的举手,这种就属于暴力。
“珍悦轩在哪里?正大商场?”
“不是,是er
。”
“啊,那地方……”
洛杨想说那地方超级远,其实也不远,但是那地方让洛杨头疼。
这座大楼坐落于金融贸易区,那里高楼如云,白天阳光照着在一幢幢高楼的玻璃上,城市里流光溢彩,到处都是一闪一闪亮晶晶,感觉周围全是钻石如林。
到了夜晚,高雅的香槟色和橘色灯光映衬着蓝蓝的建筑,仿若莱茵河下流淌的黄金。
这一切,洛杨只要站在沿江的步道上就能看到了,金融中心周围有好几幢突破天际极限的楼,让人不禁怀疑高处不胜寒是虚假的自谦。
高,再高,越高越好,挑战天空极限才是人类目标。
位于沙特阿拉伯的王国大厦,高度:米;位于阿联酋迪拜的哈利法塔burj khalifa 高度:米,高透光玻璃混凝土建筑,哈利法塔就像一道树立这的天际线。
在魔都,600多米的中心大厦和125层的金融中心相依而建,从那里经过,会觉得自己渺小的就像标本上的细菌,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到。
那地方不是远,是让人头疼。
“我来接你啊,一会你来开,我在副驾驶位休息,我还有工作没做完,可以在旁边赶些文字。”
“我开?你还不如自动驾驶呢。”
姜峰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洛杨听到了音响里传出的旋律,“是david n?”
“嗯,我这辈子拉不出他那么好了。”
“得了吧,99%的人这辈子都拉不出他的水平,高手中的高手,帕格尼尼本尊。”
“说到帕格尼尼,我收到了一张阿卡多的碟,效果非常好,什么时候来我家听。”
“好。”
听到阿卡多的碟,洛杨一下来了兴致。
可惜闪闪好像嫌弃他电话打了太久,在床上嗯啊咕哝起来。
“我先不和你说了,有事。”
“什么?那我一会来接你。”
“不用了,再说吧,我可能去不了。”
平时宅在家里几天不出门也不觉得非出门不可,现在好了,几乎出不了门了啊,再一看梵高的粉色小窝,猫砂也好多天没有换了。
“先挂了,一会发消息吧。”说着,洛杨就把电话挂了。
姜峰费解不已,只觉得洛杨和平时有些不同,想着还是去接他比较好,反正那小子去不了别的地方,不是在家里活着就是死在家里了。
什么同学聚会,根本去不了。
本来以为当养个宠物一样,喜欢的时候抱在身上,不喜欢的时候就放在一旁,谁知道根本不是这样,整天的生活节奏都是按照闪闪的作息在改变着,两三小时喂一次食物,哭了要哄,尿布湿了要换,忙完了早饭忙午饭,忙完了晚饭忙半夜喂食。
好像一天的时间都是围着小崽在转,只有他安静玩耍或是睡着的十几天能挤出时间写一会小说。
因为时间少了,这几天写小说的时候注意力倒是更集中,也没有什么偷懒拖延的情况。
可是现在,他要出门,根本不可能。
“布伦达,布伦达,你这个混蛋。”
洛杨在心里咒骂。
一阵树叶刷刷而过,梵高喵喵叫了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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