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九十四章 照旧(1/2)
照旧,格林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一张鬼面面具戴好。枪打出头鸟不可怕,讨厌的是这只鸟还一直冒头,这就该死了。别人的小命值不值钱不知道,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有傻大木这个二百五在,可是卡尔萨斯是什么人,在还没有确定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这玩意儿的情况下,那个二五仔就是和神一样的存在。
毕竟这是一个以单体力量对抗整个大陆,下面是重点,请大家准备好纸笔,关键是这个二五仔打的整个大陆没有还手之力,打得整个大陆心里憋屈啊,你他娘的开挂还好解释,可是整个服务器都被你修改了就不正常了。
换句话说,既然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卡尔萨斯,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还有第二个,最强是不存在的,更强才是魔法世界的生存主题。
就在格林披上黑色斗篷带好面具后,一道身影正在接近他,格林不动声色静待事情的等他上前。艾尔莉法小心的来到格林身边,不好意思道:“魔法师先生,请问你有时间吗?”
“有何事指教?”格林语气怕平淡道。
“我们是帝都魔法学院的预备生,这次来参加寻宝是为了见识一下卡尔萨斯先生的魔法研究,我们见你只有一个人所以希望能和你组队。”
“我们经验不足,需要一个有足够经验的人带领我们,至于宝藏,值钱的我们不要,但是关于魔法和斗气的魔法方程式我希望大家共享。”艾尔莉法见格林有些意动,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
至于她为什么敢邀请格林,是因为她在格林身上感受到一股子浓厚的屌丝气息,就和他那个倒霉哥哥一样。屌丝虽然有很多缺点,但一般绝不包括心狠手辣。再说了自己的确不缺钱,没有最根本的利益纠纷,想必大家的相处应该是很愉快的。
虽然貌似她的预感有些不全,格林可谈不上不心狠手辣,论这一点卡尔萨斯或许都不如他。不过格林还是答应下来了,在艾格玛琳受尽过痛苦,可是却在每一次绝望中总有一些曙光将他冰冷的心温暖一番。对于艾格玛琳,这是除了种花家外的第二个故乡。
在一个地方一直感到愉悦,这里顶多会成为未来的回忆一部分,但是如果这个地方掺杂了其他情感,在这里哭过笑过、绝望过又重新活了过来,那么这种记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叫生活。
艾格玛琳对于格林而言就是这么一个地方,而作为艾格玛琳的最高学府,学府当中虽然也有一些倒霉蛋子不学好,可是却从没见过他们对帝国的背叛。
魔法历xx年,帝国一度受到其他种族帝国的征伐。然而有那么一群人,平时仗着自己优越的身份干尽坏事,可当帝国大厦将倾时。也正是这群二百五,没有实力,甚至都不会斗气,他们自发扛着自己家族的战旗。来到帝都国王的城堡广场,整个帝王广场聚满五万纨绔子弟,每一个人带着他们的扈从骑士,有些干脆就是家中打杂的侍从,披上沉重的铠甲静坐。
帝王广场附近不管是阁楼还是空地全都围满了吃瓜群众。时任艾格玛琳大帝帝王及他的贵族百官站在城墙上俯瞰下面这群纨绔子弟。更不时有谩骂从城墙上落下:“兔崽子,你们又想闹什么,赶紧回去!”
然而,没有一个人应声。直到人到齐后,所有被人们成为渣滓,帝国蛆虫的家伙纷纷单膝拄剑跪地,用手中的长剑狠狠从脸上划下一道口子。
有胆小的不敢自己动手,于是小声对旁边的人说道:“兄弟,帮个忙!”然后在隔壁兄弟鄙视的眼神中,那个被人拿起他的长剑划拉下一道伤痕。在龇牙声中,他赶紧接过长剑。
最后此起彼伏的宣誓声不绝于耳。
“我是艾格玛琳的骑士,则必以我之鲜血铸就艾格玛琳之辉煌。手中的长剑随钝,却能斩下敌人之脖颈。失去盾牌,我既是盾牌。我将以我血肉之躯阻敌与帝国之外,骑士征战沙场,何必马革裹尸还。”
只见那位不敢割自己脸蛋的胖兄对着城墙上人群嚎啕大哭道:“老爹,我知道我没用,不要说魔法了,就连斗气都学不会,这辈子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干不了。可是,我也是艾格玛琳的子民,从小到大您都跟我讲述先辈的英勇事迹。我也成幻想过能成为先辈们那样的英雄,可是我是个废物。可是,这一次我不想再当废物了,敌人已经打到我们家里来了,我不想在躲在您背后。”
胖兄突然语气温和道:“老爹,您知道我怕疼,不过没关系,我自己下不了手就让别人下手好了。我计算过这次我起码也要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不过被人嘲笑了,我想了想自己是不可能办到的,不过没关系,杀不了人我就让别人杀了好了,哪怕只能挨一刀,为帝国挨一刀,就一刀!我感觉我活这么久就值了,只希望背后的兄弟能吧砍死我的那个混蛋宰了!”
城墙上没有回音,只留下一个父亲躲在人堆里双手掩面嚎啕大哭。帝王广场上的大部分就是亚特蒂斯学院的九流学生,据说那次征战后,他们没有一个活着回来。格林阅读过这段历史后下了评语,一群傻子,一群大傻子,但是傻得很可爱啊!
有这晚老汤打底,格林对于亚特蒂斯学院的人一向比较照顾。这些幼苗都是支撑起整个艾格玛琳的希望啊!
这也是为什么艾格玛琳历史千年却还一直姓艾格玛琳,而其他帝国纷纷改朝换代的根本原因。所以说艾格玛琳帝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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