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花魁斗艳(1/2)
“醉柳倒插碧江水,醒木难砌五丈楼,遥望佳人今安在?残阳已去水难收?”李权站在池边,轻摇折扇,摇头晃脑的念叨着,脸上挂着欣喜和意外的表情,对身后的夏茹问,“你说这么好的诗真是如花作的?”
夏茹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柳大人亲自点的,还能有假?一个卖茶的都能作出这样的诗,倒还真是有些稀奇。”
“啧啧,想不到的如花老板还有这么一手,改日有机会定要去她的茶摊跟她讨教讨教。”李权像是有了新玩具的孩子,眼中闪着神光,充满了期待。
李权已经跟的夏茹讲了一些关于自己跟如花的故事,虽没点名自己对如花有意思。而且对方的年纪、相貌都不出众,但女人的本能还是觉得老爷对那个叫如花的女人不一样。听老爷如此夸奖对方,醋意上头,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一般般而已。”
李权哈哈一笑:“跟夫人比,当然一般般啦。”
夏茹闹了个大红脸,不再说话。
有了柳松的推崇,如花的作品很快被传开。在听说是个卖茶的妇人所作时,亭子里的公子哥表情都很精彩,明明心里不服气,无奈有柳大人在头上压着,加之众人都自持身份,不远当众把自己显得没有度量,只有口不服心地奉承着。
当众人都以为第一题当以如花的诗作为最佳的时候,老先生的评判结果却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
第一题的最佳之作确实是出自女子之手,却不是如花,竟是那个叫张柔云的女子。对方诗作在准备出下一题的时候才传到了几位评委老者的手上,竟是一鸣惊人,包括柳松在内,一致认为张柔云的诗作比如花还更胜一筹!
李权再一次装模作样地将张柔云的诗作挂在嘴边念叨着,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屌丝,哪儿懂什么欣赏,只是在听到张柔云的名字,心里很是好奇。在主楼,这个叫张柔云的女子便给李权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没想到这个美丽端庄,又带一丝青涩忻娘不但琴弹得好,嗓子好,诗词竟也有这么高的造诣。这样的女子可谓当之无愧的大家闺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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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最后的一缕阳光将怡凤楼的后院染上了一层金灿灿的黄,小池塘水面波澜不惊,被橘色的阳光照耀着,像是铺了层金沙,玫瑰花瓣也在这样的阳光下变成的金叶子,惹得水中各色锦鲤纷纷浮出水面竞相追逐。三五蜻蜓扑打着翅膀,成对地纠缠着点水滴露,就像这后院的男男女女一样,眉目传情,想赶在这最后夏日之前尝试下爱的感觉。
诗会还在进行,随着一题又一题地开始,越来越多的作品被大家所喜爱,怡凤楼内外都沉浸在诗词的海洋里。
后院池塘的中央,中心小亭的侧方有一片较大的空地,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有蒲团一个,案几一张,古琴一盏,而这里才是才子佳人们真正的战场。之前的斗诗不过是牛刀小试,自信如韩风的才子们根本没有真正出手,要在诗会拔得头筹,便是在之后花魁斗艳的过程中,有佳作出,能得到所有人的一直认同,方是能力展现。
寻常诗会,这些才子们或许不会为了一个虚名争得头破血流,这次确实不然。得胜者不但能获得一座李家在京都的小宅,李家还能为此人出一本个人诗集,在全国各地的李家布庄贩卖。对于第二份奖励,只要是个聪明人就知道这对一个书生来说具有多大的吸引力。
李家布庄的影响力有多大?
整个庆朝,乃至整个大陆,能跟李家相较的商家不出五根指头的数量。若能得到李家推崇,以出书的方式宣传自己的作品,就算只是个烂油瓶也能声名鹊起。
所以,就算再怎么反感的商家的文人,也要的耐着性子等最关键的花魁斗艳开始。
所谓花魁斗艳,便是李权构思最大的手笔。邀请了碧州所有知名青楼的头牌姑娘前来献艺,但凡受邀者,均可获得两千两白银。期间由在场众人评出,花魁一人,花吟两人。。表现出众者皆有让人心动的奖励。而花魁获得者,还将自动成为李家布庄的形象代言人,只需要配合李家布庄进行包装宣传,便会有每月三千两白银的工钱,李家布庄还会全力为她进行宣传,李家布庄出了新式的布匹,新式的衣服也都是形象代言人第一个穿。
古代人哪儿见过这样的商业手段?只以为是李老爷傻了,拿着大把的银子往外扔。但人家就是人傻钱多,没办法。试问谁不想当这个所谓的形象代言人?
一听这消息,就连碧州周边技院的姑娘们都按耐不住了,全都翘首以盼,希望这名利双收的大好事儿砸在自己头上。
当然,形象代言人也不仅限于技院花魁,寻常家女子但凡美貌出众,才学过人,皆可胜任。
在落幕黄昏的照耀下,众人的期盼中,第一位女子走到了湖心平台上,盈盈地向众人施以万福:
“小女凌凤。献丑了!”
李权两眼微眯,这不就是的在副楼里大胆的给自己表白的姑娘么?长得真是好看,相貌虽比夏茹、馨荷弱了一个档次,但身材高挑,舞动起来更加性感撩人。
“老爷,您是真看上这位凌凤了?”夏茹看着李权的表情问道。
李权却是摇了摇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夏茹诧异地望着李权,没想到自家老爷的突然冒出一句这么有诗意的话来,不明所以。李权微笑,捂着自己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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