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平头哥与驼鹿(1/1)
“角马,我的角马……这群该死的大猫!”赵煜半躺在一棵树上,看着已经消失的角马群,表示心很累,也许他真的五行和猫科动物反冲,好不容易又接近了一个角马群,绳索都要扔出去了,可令人绝望的是,两只雌性狮子从侧面包围,吓得角马群从他脸前奔踏过去,要不是他反应快,恐怕就得被这群惊慌的角马踩成肉酱。
爬到一棵树上,看着捕猎失败的,狮子赵煜恨得牙根直痒痒,等任务完成了,一定要给它们好看。抬头望望天,发现已经到了正午了。
但他对驯服角马也不报什么希望了,感觉树上挺凉快,就掏出一个西瓜大的面包果,掰开大吃起来。吃着吃着,赵煜发现有些不对劲,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下意识的望了一眼树下,两双道贪婪的目光正死死盯着自己。
居然是那两只捕猎失败的雌性狮子,它们折返回来,望着树上的赵煜,眼里全是贪婪和饥饿。这两只狮子明显是一个狮群的,它俩一只贴到树上,另一只从它身上爬上去,两个前爪搭上树干,后腿费力使劲,想要爬上来。
“呵,我没去招惹你们,你们反倒过来招惹我!看来你们是想变成我的盘中餐是吧!”见母狮子已经上到了树干上,赵煜不淡定了,他抽起黑曜石砍刀,直冲着母狮子的左前爪剁了下去。
“嗷……”黑曜石砍刀直接把母狮子左前爪剁了下去,疼的它嗷的一声,从树上翻滚下去,躺在地上不住的打着滚,另一只母狮子见状大怒,疯狂的想要窜上树,为它的同伴报仇,可它的身体结构让它很难在正常的情况下爬上种躯干很高的大树。
趁着它抬头窜树的空隙,赵煜找准时机一箭射进了它的咽喉。母狮子在树边挣扎了两下,就倒在地上抽搐起来,没一会儿就咽气了。
见另一只母狮子还在痛苦中挣扎,赵煜大发慈悲,同样一箭送它去见它的同伴。看到倒在地上的两只狮子,赵煜叹息着说道:“何必呢,何必来招惹我呢,去捕猎其他动物不好吗?”为两只狮子不明智的选择感到悲哀,叹息一声,就辗转跳下树,开始绕着草原奔走,希望能再遇适合当坐骑的动物。穿书之我是男主
一路跑回了果园,那些猴子见到赵煜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也不敢发出尖叫,只能在树后瑟瑟发抖。
所以说,对付这种欺软怕硬的东西就得比它还硬才行。不给它一点教训,不然它会一直追在你屁股后面狺狺狂吠,像极了仗势欺人的恶犬。
顺利通过果园,赵煜继续带着阿毛阿呆往回赶,当路过一个棕榈树时,他的目光被树后一个高大身影给吸引了。
这身影有两米多高,体长近三米多,庞大的体型在树边格外显眼,它的身形体态和骆驼很像,脊背上有弧度,但没有驼峰,头顶有着一对巨大无比的角,看起来威风凛凛,很不好惹。
见到这个巨大的动物,赵煜的心情从不错变成欢喜,有了这个巨兽,谁还要角马啊,就这大长腿,跑上一小时也不会累。
这种动物叫做驼鹿,是世界上最大的鹿类生物,赵煜曾有幸在动物园看到过一只,那只驼鹿据说是从北美引进过来,身高比犀牛还高,体重最高可达一吨,比乡下最健壮的牛还要重。坚硬无比的角可以在疾驰中撞破一辆货车。而那只驼鹿和眼前这只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这只驼鹿体重至少也得有一吨半,光是腿就比一般驼鹿粗上一倍,简直就是驼鹿中的巨无霸。驼鹿生活技能强大,游泳对它来说都是小意思,它甚至能潜到五六米以内的水中去吃水草,甚至许多人都亲眼目睹驼鹿横渡江海,所以在华夏被称为“避水金睛兽”。另外,它的奔跑速度也不慢,最高时速能达到55公里,已经可以比肩正常的机动车速了。这样海陆两用的高级坐骑哪里去找。
赵煜双眼放光的看着正在悠闲吃草的大驼鹿,用手拿出了一大捆结实的滕绳,这这驼鹿坐骑,他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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