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十年前的惨案(1/2)
“刘烨!刘烨!你怎么了……”诗岚被刘烨拉着跑在大街上,一路逆着人潮。
“我们得先回‘迷糊烤肉’一趟,我有话要问豪斯大叔。”刘烨眉头紧锁,心念百转千回。
如果米尔豪斯是魔法师的话,那么十年前百里茗惨死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出手相救,是因为不愿暴露自己的身份吗?还有那个声音和百里茗一模一样的哭脸面具人,难道百里茗真的没有死?那十年前那一幕算什么?
“开门!开门!”刘烨重重地敲着“迷糊烤肉”的店门。
“里面好像没有人……”诗岚担忧地看着刘烨,店里黑洞洞的一个人都没有,但刘烨好像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样,仍然不停锤击着玻璃门。
“靠!”刘烨朝放在门口的小黑板猛地踢了一脚,然后靠在店门上无力地瘫坐在了地上。那一脚直接把一根木腿踢飞了,黑板歪歪扭扭地倒了下去。
“刘烨……”诗岚在他身边蹲下,拉着他的袖子柔声问,“能跟我讲讲,这家烤肉店里,曾经发生的事吗?”
“呼——”刘烨闭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平静地仰望天空,好巧不巧的,这时候竟下起了雪,一团团雪花飘落在他的手心,转眼便融化成冰凉的水。
“十年前的春天,那天下着小雨,傍晚时分我来到了这家餐厅,既是来吃晚餐,也是来见当时在这家餐厅打临时工的我的初恋女友,百里茗。”
“我和她是在十一年前学校图书馆的自习室认识的,那时候我们都是博古大学一年级的学生,算是同学吧。我和陈思允都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天才,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学生。但我一开始就被她吸引力,她是一个很开朗的女孩子,有一双特别好看的眼睛,睫毛很长,声音很干净,一听就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因为互相借了几本书,一来二去两个人就渐渐熟悉了起来。认识之后的第一个新年,在星光沙滩,我和她告白了。”
“从那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她就住在这附近,周末就在这家‘迷糊烤肉’打工,于是我也经常到这儿来,虽然有点远,但恋爱中的人哪会顾及这些。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大叔,这家餐厅的老板。大叔是个很热情的人,胖乎乎的看上去也很和善。”
“这样平淡而幸福的生活仅仅持续了四个月,我从来没想到这段感情会以那样一种猝不及防的方式结束,那一天是如此黑暗以至于我每次回忆都痛苦不堪。”
刘烨说着说着闭上了眼睛,留下两行晶莹的泪。诗岚没有说什么,只是抱住了刘烨的手臂,朝左边挪了挪,靠在了刘烨身上。
“那天是四月十一日,周日。我刚推开这家餐厅的门,就看到百里茗在和一个男子争吵,那人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条纹针织帽,穿着黑色的运动服,看上去大概四十出头的样子,留着一点胡子,鼻子很大,眼睛中等,但是眼白很多,而且脖子上有一朵彼岸花的纹身。”
“只见那人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开始拍桌子,我便走过去挡在百里茗和那个家伙中间,询问他们争吵的原因。”
“那家伙说今天的烤肉不新鲜,尤其是牛肉,有一股怪味。百里茗很生气,因为那天的食材都是她上午开店前去采购的,不可能不新鲜,所以两人就吵了起来。甚至直到百里茗把进货单据给他看了,他还是坚持说肉不新鲜,有问题。”
“我见那人情绪不稳定,便把百里茗拉到一旁,悄悄跟她说让她先去后厨找大叔,看看是不是做法上的问题导致了食材口感出现了变化。她虽然有点不情愿,但是还是听了我的劝,开始往后厨走。”
“我转过身想要安抚一下那名男子的情绪,可不料就在这个时候,那个混蛋居然掏出了一把匕首,猛地朝我刺了过来。我下意识地闪开,匕首从我的肋骨旁擦过,我只受了皮肉伤。”
“可我万万没想到,那把刀根本就不是冲我来的,而是冲着百里茗去的。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匕首插进了毫无防备的百里茗的后心。”
“我冲上去想要制服他,可那个混蛋竟然牢牢握着匕首不放,借着我扑倒他的力量把匕首拔了出来。那一刻,我的脸上一下沾满了血,那是百里茗的血,从她背上的伤口中,喷涌而出的血。”
“我几乎是疯了一样地把那个混蛋的头往桌角磕,直到他手一松匕首掉在了地上,我才把他扔到了一边。那时候百里茗已经倒在了血泊里,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那一刻我连自己在哪,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了,只愣愣地把匕首一脚踢开,拼了命地想用衣服捂住她的伤口,可那根本一点用都没有,血很快就浸透了衣服,我眼睁睁地看着她痛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脸色惨白。”
“维和警察很快到了现场,逮捕了那个家伙。大叔叫的救护车不到三分钟就来了,可就算这样也已经来不及了。明明只要到医院就能用人造器官救她的,但还是晚了一步,刚把她送上救护车,时间就已经到了。”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幕,她握着我的手,嘴唇发紫,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用尽最后的力气她说:‘谢谢你,在最后一刻陪在我身边的人是你,我就已经很开心了。’她的手在我的手心里渐渐失去温度,我只能任由她的生命在我眼前消逝,那种深深的无力感让我无比绝望。”刘烨痛苦地抱着头,抽泣着说,“如果我当时能够反应得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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