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2)
秉着要做一个懂得引导的女朋友的宗旨,金小田努力把话题引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角度上,从春秋时说起。鲁国规定鲁国人见到本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垫资赎买后回国可以报销。孔子的弟子解救了一个鲁国人,却不想去报销,被孔子批评了。既然国家有规定,如果不按着做,会让以后的人为难。如果去报销,像是把钱看得太重;不报,个人会承担经济损失;两难之下,干脆装作没看见不救了,这样减少了奴隶被解救的机会。所以,既然有规章制度,最好还是按着走,一时的好心不是长久之计。
黎正和丁维娜也听过这个故事,但金小田开讲,他俩总得捧场地点头称是,倒是金小田想通了一件事,她必须也只能做的是把事情告诉委托人,由委托人自己做决定。
金小田瞄了眼时间,不早了,明天再打电话给小邓。
刚想着小邓,小邓的电话就来了,声音里满是惊惶失措,“金律师,你这会能过来吗?我妈自杀了。”
啥?!金小田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晃了晃脑袋。
房里一切正常,黎正洗干净装鱼丸汤的碗碟,用纸巾擦干上面的水。丁维娜在收拾茶几上的零食,没吃光的用夹子夹住包装袋,一样样收回果盘。顶灯的灯光是温暖的桔黄色,电脑放着音乐。
可是手机的那头出事了,邓文华自杀了,救护车来了,说人已经去了,没得救了。金小田回过神,“别动现场,赶紧报警,具体怎么回事由警察来定。”
小邓泣不成声,“警察也来了。你现在能过来吗?”
“我马上出门。”金小田看了下时间,21:53,“20分钟到。”
邓文华,女,39岁,疑与丈夫申成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在楼下客厅中自缢身亡。争吵时邓文华扬言要让申成忠后悔一辈子,并当他的面剪开一条床单,扯为细长条,将之变成自缢工具。满地狼藉的卧室证实了这点,衣柜打开着,地上有不少床上用品。
申成忠气恼下没有劝阻妻子,反而躲到了楼上书房以求清静。他曾听到凳子倒地的声音,但没料到妻子真的会上吊。等邓文华的女儿邓思敏回到家,发现邓文华已经气绝身亡。
标准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死者没有真的想死,只是想以此为武器,不幸的是居然成功了。
小邓眼睛肿得像两枚桃子,好像再揉一下就会破了似的,见到金小田也没起身,仍然跌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金小田蹲下去,无声地抱了抱小邓,怎么说呢,连她也不敢相信,下午还跟她侃侃而谈的女人,竟然已经永远离开这个世间。
“我不出门就好了。”第二天小邓才告诉金小田,“有一个男人,自称是我的父亲,约我出去见面。”
“嗯,你去见他了?”
“是的。”小邓脸上闪过怒色,“他是个流氓。”邓思敏想过自己的父亲是怎么样的人,在母亲嘴里他不是好人,游手好闲,幸亏坏人活不长,在一次打群架时被人砍死了。偶尔她也会猜测生父不像母亲说的那么坏,因为从蛛丝马迹中她感觉母亲对父亲还是有感情的,并没有像说的那样讨厌他。但没想到当生父真的来到面前,劝她为了申成忠的财产好好在申家呆下去时,邓思敏认为他绝对是人渣。
这样一个人,居然以跟有夫之妇保持着长期的关系而沾沾自喜,“你妈喜欢我,嫁给谁都没用,她是我的人。”“她人都是我的,花点她的钱有什么关系。”“人家愿意给,我们就不要客气。”
谁跟你是我们。
邓思敏只恨自己出来见了这么一个流氓,浪费时间,“都怪我,如果我在家,就不会发生了。”热泪滑过红肿的眼框,热辣辣的疼,但她懒得去擦。
“放心吧,法律对见死不救的人会做出审判。”金小田不知道如何安慰她,“申成忠犯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果然这句话成功地把邓思敏从哀思中暂时拉了出来,“真的吗?”
金小田点头,“你妈妈当着他的面找齐自缢工具,后来他听到凳子倒地的声音,就算他想不到她真的会自杀,也应当预见到这种可能。你妈妈的自杀是因为前面的争吵引起的,他作为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给法律保护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危险,他有责任保证这一危险不会转变为损害结果。”
邓思敏听不懂法律名词,但不妨害她理解结果,喃喃道,“这样就好。”
金小田想到另一件事,“你亲生父亲有没有说他现在以什么为生?”
邓思敏低头不语,但金小田猜也猜到了,多半靠邓文华的补贴为生。她郑重地提醒邓思敏,“你必须小心他,子女对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当然赡养费不会很高,但一旦这个义务法院判定下来,每次给付时岂不是恶心到自己。
“我该怎么办?”邓思敏不知道,茫然地问。
“也许是我想得太多。”金小田有点后悔,失散多年的父女,父亲从未尽过抚养义务,未必有那么下作。对失去母亲的女儿,也许父亲会格外慈爱。
邓思敏闷闷地说,“不,谢谢你提醒,我会想的。谢谢你,陪了我这么久。”
委托人终于平静下来,可以好好地睡一觉。金小田替小邓关上房门,下到大堂,她见到黎正,此人正襟危坐,十分严肃。走到面前,她才发现他睡着了,乱了一晚,早上他提议到附近饭店开间房。金小田让他回家休息,没想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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