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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属神之电磁观测 () >> 第27章 坑人的寻宝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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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坑人的寻宝游戏(2/2)

看这块石头卖相还好,可以当灯泡使用,我会选择立刻扔掉它。

【所以,这真的就是一个装饰品?】明明可以自己散发光芒?比我手里的油灯照亮范围还要大?

【是的,只是一个装饰品。不过请宿主注意,在离开此世界之前若是将其随身携带,有好处。】

【是吗?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不扔了。】拿出一根细铁丝做了一个卡扣将宝石固定住,当作项链戴在胸前。挺亮的,可以把油灯关掉了。说实话,油灯燃烧的时候散发的味道挺不好闻的。

看了看身上的服饰,跟宝石不相配。拿出刚捡到的那套衣服,比了比,刚好是可以配成一套。

【这是怎么回事?请给我足够详细的解释。】

【两者原本就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所有物,因此相配很正常。】

【你这是让我去当女巫?】火刑啊!火刑!

【这个世界现如今已经没有女巫这个职业了,宿主不用担心会被人施以火刑。】

呵呵,你以为这么说我就会穿吗?

仔细看了一下衣服的整体结构,用刚找到的一些工具和匕首将其改成了一件戴兜帽的披风,正好在用宝石做成的项链做卡夹固定住。

看了看自己的形象,脚上一双旅行者长靴,鞋跟磨损很严重,想了想我发现,我穿着它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小腿的绑腿上佩戴者两把匕首,被贴身的长裤衬托之后看上去有些微的粗壮。后腰佩戴一把短刀和一个小小的工具包,腰间缠绕着长长的布带,多余出来的一部分垂在身侧,上面还有几个小饰品,随着走动摇摆。左腰配着一把在贵族中很受欢迎的细剑,只不过看不出材质,只能感受到一点寒意传来。左手用看不出来的材料做成的黑丝手套暗淡无光,手腕的地方带着一串手链,在上面的珠子和连接处倒是总有隐隐一丝金属光泽闪现,不过被衣袖挡住,看不太清。

全身一整套红白相间的剑士服装,再加上腰间的细剑和偶尔外露的短刀,整个人看上去很有威慑感。当然仅仅也就是威慑一下平民,这一套唬人的装备就是一般的妖魔都不会放在眼里,更何况是其他的觉醒者呢。

披上披风,将大部分的身体挡住,特别是后腰的工具包,里面放着我经常要用到的各种小东西,比我这一整套装饰品要宝贵得多。偶然低头看到胸前用来固定披风的闪闪发光的宝石,总会有一种在说来抢我啊、快来抢我啊的感觉。甩甩头把这个想法丢掉,带上兜帽准备离开。

从怀里拿出怀表看了看时间,都已经是第三天的上午了。我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呆了整整两天两夜,现在急需要进行一次光合作用给自己去去霉气。

至于这个地方,我把所有带不走或者用不到的东西都扔到第一个大厅里,外面用土掩埋。如果以后有用的上的,反正地图上也有标记,再过来拿就行了。

就这日光吃着刚摘的果子,感觉自己的心情也随着温度的上升越来越好。要是能有一顿丰盛的早餐就更好了。只不过我扫视了整篇山林都没有发现任何的猎物,那两个混蛋将自己的妖力一点点的散布在空气中,威慑着所有的野兽不敢靠近,他们死了之后,得不到补充妖力至少也要一两个月才会消退。看了看远处似乎平静的小镇,我想着要是现在进去应该不会被攻击了吧。有点想念那家旅馆的大床,特别是老板特制的牛肉,很好吃。

突然,我看到远处有一群人靠近,这个速度和生物场反应,强盗?

【你们就不能等我吃饱饭在安排这种事吗?】

【这不是本系统安排的,只是纯粹的偶然事故而已。】

【那么,我灭了那群强盗也没关系吧?】

【是的。】

从树上跳下,快速向着小镇靠近。

如果我能当着小镇居民的面挡住这批强盗,那么是不是可以有正当的理由进去了?说不定还能得到免费的三餐和住处。想想就充满动力,来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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