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第133章 谁让这时候只有你最火(2/3)
p>“看来你已经有实践经验了。”
就这样,在开展了几次中日对话后,中方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直到狸花猫又落在了窗台上。
“太子,”江山撇了老猫一眼:“又跟到这边来了?”
江河笑了:“看来它和我有缘。”
“要是没搁这盘猫鱼,你俩的缘份早尽了。”
江河没搭理他,走到窗前撸了把猫脑袋,低头一看桌面:“这就是你说得那些动画人物版权?”
桌面上,平铺了一张稿纸。
《熊猫百货商店》里的个体户熊猫,前后左右四个方位的立体图像,分毫不差。
在著作权法出台之前,国内相关人士丝毫没有著作版权的意识。
就拿美影厂来说,无论创作的过程有多艰辛,竟没一位作者想到呵护自己得来不易的创作结果。
个人没有意识,组织也没有意识。
市面上利用美影厂动画形象的图书、海报……满天飞。
美影厂竟熟视无睹,丝毫没觉得自己的利益已被侵犯。
直到2000年后自己单位的职工“阿凡提”的父亲曲老,授权给电子出版社出版了两册“阿凡提”系列的漫画书后。
方才意识到了版权的重要性。
他们认为,所有职工在美影厂期间创作的动画作品版权,都应该属于公家。
但曲老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泡在新j几个月,绘制出来的“阿凡提”。
毫无疑问应该属于自己。
一番对簿公堂后,法院做出了判决:因被告起诉的侵权对象诞生于1991年之前,所以双方均享有“阿凡提”版权的持有权。
判了,又好像没判。
但,促进人类的一次次进步,几乎都是从吃亏开始。
于是这场官司后,美影厂学精了,著作者也知道护犊子了。
1979年虽然已经可以上工商局注册商标,但直到1982年,国家才颁布了第一部《共和国商标法》。
接着,1984年的《共和国专利法》……
之后到了1990年,国家终于颁布的《共和国著作权法》。
其中,明确规定了文字、音乐、戏曲、舞蹈、美术、建筑……一系列作品的著作人持有权力。
虽然从1991年1月开始,国内的知识产权已经有法可依。
可就连央视这样的权威机构,仍没在第一时间引起重视。
94年时,央视的动画片导演委托美影厂的刘泽,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设计三个动画人物形象。
于是,刘泽当场就绘制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和围裙妈妈,并将底稿给央视带回。
除此之外,双方均未签下任何约定。
但就在央视156集《新大头与小头》上映播出后没多久,刘泽与杭州一家公司签下了动画人物形象转让权的合同。
然后,一场长达10年的维权官司就此开始。
而此刻江山绘制的美影厂动画人物,倒不是为了在国内注册。
毕竟,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出台。
不过国内没有不要紧,日-本有就行了。
写字桌上的这迭画稿,将全数带往日-本进行版权注册。
注册方,正是这两天刚刚在浦江工商局登记存档的:春风度广告制作公司。
在“有限”与“传媒”均为出现在我国时,江山和余思归一致决定暂缓上马。
江河翻看着江山与余思归签下的一份份备注合约,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这样写,她不生气?”
“他们那都这样,”江山一想到那天余思归跳脚的样子,也觉得好笑:“再说,这里面有好多都是她的提议。”
丑话在前面说得越多,日后越舒坦。
浦江电视台幸福可乐的播放时间是晚上8点。
当晚,广告刚播完,就有市民出门满大街找可乐了。
到了第二天,《东方都市报》上幸福可乐的广告,又出现在了同样位置。
各大商场和小百货店里,不同程度出现了购买幸福可乐的人流。
几天后,浦江汽水厂的小货车,给东方都市报社拉来了整整一车可乐。
销售科的叶经理握着江山的手,死都不肯撒开:
“江编辑,说句心里话,当时在电视台你给我们展示那什么金字塔销售图时,我还真有些不信,可你再看看现在,外市商场的提货单都排到三个月后了……”
“三个月后?”江山真心羡慕:“三个月后夏天一到,你们厂的幸福可乐还不抢上天。”
“说得就是,哈哈哈,”最近几天,叶经理的嘴就没合上:“不过江编辑你放心,你们办公室的可乐一定管够。”
这一会,报社办公楼的职工们,纷纷趴着围栏看楼下正在卸货的“幸福可乐”。
一个个欢喜的跟过年一样。
多好,既不用花钱,还可以开奖。
在送走了叶经理之后,江山和蒋壮壮一人抬着一箱可乐,送去了对面的面包加工厂。
等他提着面包走进自己办公室时,丁铃铃正把一瓶可乐递给坐在沙发上潘红。
“江编辑,”看见他进来后,潘红赶紧站了起来。
粉色的羊毛开衫,浅灰色的喇叭裤。
双眸如水,笑靥如花。
江山眼前一亮,果然还是年轻的好:“潘红同志,你怎么来了?”
“我是特意过来感谢你的,”说完,她看了眼办公室的丁铃铃。
目光似有躲闪,但躲闪的又相当明显。
下一秒,丁铃铃立刻抱起一摞文稿走出了办公室。
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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