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五章(2/3)
监白彦回没被点名,却得天子赐服,换上新衣服,来回踱着方步,笑得见牙不见眼。孟清和的奏疏上,提及夷人火炮可再加改进,不只能用于陆战,更可用于海上战船,永乐帝对此愈发重视。
郑和船队即将,临时加装火炮肯定是来不及了,干脆下令浙江等都司集合工匠熟手,建造船厂,大批制造海船。船造出来,火炮自然是想怎么装,就怎么装。
造船的经费不是问题,户部没有,直接从内库出。
造船的材料也不是问题,辽东和西南实行水土保护,不能随意伐木,完全可以向安南占城和暹罗等番邦购进。木头和绳子可以卖钱,竹子和铁矿石也能换得粮食,就算番邦的国王大臣不上钩,下边的土司头人和寨民也会主动和明朝交易。
不过是砍几棵树拉去卖掉,换些布帛粮食,国王管得着吗?
要治罪?土司头人可以带领大家一起归化大明。成了大明的人,自然受大明军队保护,需要大明天子发下诏书才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番邦国王,自然更管不着了。
皇帝给钱,官员选才,再到各地购买材料,海运漕运一起繁荣,驿站也接连设置。在南北户部和工部联名上疏之后,各地船工役夫和驿丞驿卒的待遇都有所提升,但也提前出现了各种民间组织,例如漕帮。
从成立最初,漕帮就被锦衣卫各种摸底,已然完全透明化。有不断详化的《大明律》为基础,永乐朝的官员又比较给力,此时的漕帮和x社会相距较远,随着经济和漕运发展,越来越类似于维护船工役夫权利的工-会-组织。
对此,孟清和也只能摸摸下巴,四十五度角望向房梁,感叹一声,历史真奇妙。
依照皇令,浙江等地船厂造出的海船,除了官用,商贾也可以购买,获取的利润。朝廷占大头,地方占小头,督造海船的官员也可分得红利。
这是天子许可的,比私下里伸手要安全得多。
只不过,领到造船任务的浙江等地官员却有些挠头,天子不差钱,手笔自然大,初定制造海舟一千一百八十艘,就算钱和材料不是问题,需要的工匠都到哪里去找?
工匠找来了,杂役又该怎么办?
农户不可能,朝廷有了高产的粮种,大家都忙着种地,除了遭灾的流民,没人会到船厂里找工作。强征?锦衣卫的驾帖会立刻上门。
匠户倒是有,可还是僧多粥少。
军户更是不要想。北边有鞑子,沿海有倭寇,西南还准备对安南用兵,除此之外,还要跟着船队下西洋,军汉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巴望着借此获得战功,各种摩拳擦掌。
随着待遇提升,军户,尤其是北边的军户,不再以从军为苦,想从贴户余丁中拨拉出人手,愈发的艰难。
领到造船任务的各地都司都在发愁。
这就像从天而降一个聚宝盆,哐当砸在自己面前,眼睁睁的看着,口水横流,就是够不着,闹心不闹心?
缺人的不只是沿海各府州县,北疆各地也陆续闹起了饥荒。
朝廷许可从归附的鞑靼部落垛集军丁,军户有了,匠户仍是不够。
辽东有女真部落可以填补,北京有山西的移民,甘肃和宁夏等地不停吸引着草原上的部落,多少都可以缓解一下。
只有大宁,出去的永远比进来的多。不只工匠紧缺,连发来的朝廷犯官和戍边军汉都开始大量分流。
看着被调往顺天的人员名单,孟清和的心在淌血。
好不容易培养出几个人才,他容易吗?
永乐帝压榨他,朱高煦和朱高燧剥削他,怎么连沈瑄也来凑热闹?
就算是薅羊毛,也不能只在一头羊身上薅吧?
公理何在,道义何在,正义何在!
无奈形势比人强,北京行部来要人,硬是不给,孟清和之前从行部挖人的动作就被当成了谈判的筹码。不用费事,伯府内的赵通译就是实证!
之前的挖墙脚行为获得了天子许可?
好办,下官手里也有天子的敕令,兴宁伯可详阅。
孟清和头疼,需要这样吗?
行部来人表示,很需要。
兴宁伯掀桌了。
可惜掀桌也没用,人照样拉走。即便有天子补发的金银宝钞绮罗若干,也无法弥补人才的损失。
捧着胸口,孟十二郎欲哭无泪。
急红了眼,恶向胆边声,干脆打起了海外番邦人士的主意。
八个倭人工匠给了他灵感,一衣带水的邻居就在身边,不抢白不抢!
何况源道义写了保证书,倭寇之患仍不见杜绝,既然如此“仰慕”上国,不如就到上国来工作学习吧。
过程或许会-暴--力-点,但情况所需,也没办法。
孟清和知道这主意会被士大夫骂到臭头,记录在史书上,更会坐实奸佞名头。
他不在乎。
不在最强盛的时候努力,要等到走下坡路的时候后悔?
这不是孟十二郎的作风。
不过,孟清和不惧和言官干架,却也不想在事情未成前惹太多麻烦。同沈瑄讨论之后,计划通过,给天子的上疏却不能走正规渠道。
留在大宁的锦衣卫再次充当起了信使,接到条子的锦衣卫指挥使杨铎无奈的捏了捏眉心,锦衣卫除了刺探情报,担任天子仪仗队,还兼职城管,监理城市管道疏通工作,已是一专多能,忙得不可开交,莫非还要添上刻期一项?
为天子服务,可以通融。但活干得多了,工资是不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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