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蝙蝠侠前传1(2/2)
,那就不好玩了。而这个布鲁斯·韦恩,大概就是之前她来到哥谭的韦恩宅偷项链时,发现她的那个长着满脸胡子的瘸子吧?林千沙偷偷摸摸地观察了这个看起来有些阴沉不怎么爱笑的韦恩大老爷一眼,那个时候的他认出了她,这说明那个时候,未来的她已经完成了主线任务一?
林千沙神游之际,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什么,从空间里拿出之前从韦恩那偷来的宝石项链,以及藏在宝石项链里的纸条。盯着那让她眼熟的字迹,联系到现在的经历,她才恍然大悟地发现,特么的这张纸条上的字就是她自己写的。
不过,现在的她依旧无法明白这纸条上的“嘀嗒”一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有时候到了,她才能意会到吧。
总之,林千沙在和布鲁斯·韦恩的试探性接触里,度过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布鲁斯·韦恩似乎因为儿时自己的父母被罪犯击杀的事在心里留下了阴影,看上去有些愤世嫉俗又郁郁寡欢,对和他同专业的林千沙的打招呼总是回应得不冷不热,尤其是法庭传召他回哥谭的那段期间,更是呈现出一种生人勿进的状态。
他回去了哥谭,就再也没有回来上学,听说他离家出走了。
这答案让林千沙苦笑不得,怎么这世界的人一个两个一有挫折就选择离家出走,也太不负责了吧喂!(╯‵□′)╯︵┻━┻
无奈之下,林千沙从学校毕了业,又回到哥谭。本想打入韦恩公司,想着他总要回来,进入公司起码可以混个脸熟,但是阴错阳差之间,她成为了《哥谭都市报》的一名记者。那家报社在哥谭混得根本不如意,大概是报社总编太过耿直,如实的报道不小心刺激到哥谭的那些大佬们,报业处处碰壁,没过几年前任总编就辞职让林千沙顶上了。
哥谭确实是一个有太多油水可捞的地方,光是在这里呆的这几年,她就拿到了好几个b等c等珍宝。比起前任总编,现任总编林千沙绝对要狡猾得多,对于报道她的唯一要求就是随大流,有时候甚至还会让自己手下的人,以及自己欣然接受别人的贿赂,发布虚假新闻。
“什么,你们说这是*?不不不,这可不是*,这只是暂时保护自己的方法,收取贿赂,就等于给那些人一个表示,表明自己是和他们是同一战线的,这样他们就不会来难为你们,甚至在你们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们。”
林千沙撇开那些主动向自己递上红包的员工,在和那些反对她鼓励受贿难得一见的正直员工的会议上,苦口婆心地劝诫,“不过呢,这些贿赂,当然得一笔一笔地记下来,然后将这些记录交给我保管,嘿嘿,未来这厚厚一本罪证,总有用得到的地方。”
林千沙的话让原本对报社灰心丧气的员工们面面相觑,体会到她话里真实意思后,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没错,在哥谭,想存活下去,就别想着像那些书呆子坚持法律法规。林千沙这招虽然损了一点,但却是报社存活下去的最好办法。
至于发布虚假新闻,拜托,你以为所有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全是真实的?别天真了,那大段大段侃侃而谈的话,能有50%的真实性就不错了。按照林千沙的说法,她只是换了一些用词,让这些报道看起来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利益罢了,如果读者聪明懂得用脑子而不是将它们当做增加身高的装饰,他们就能看懂那些文字后面的冷嘲热讽。
可惜了,哥谭里没有人看得懂。
报社的那些员工们算是对林千沙这个新任总编佩服得五体投地了,那些和黑暗势力勾结喜欢给林千沙送红包的员工就不必说了,其余的还有良知但对抗不了社会黑暗的人,本以为林千沙这个看起来柔弱优柔寡断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在这里坚持不到一个月就想离开或者抱上某个土豪大腿,结果没想到,她是个不吐骨头的主,一肚子坏水,却偏偏出自善意。
林千沙当然没那么好心当哥谭的隐藏圣母,她这样做可是在为未来做铺垫。她了解布鲁斯·韦恩的过去,也从大学短暂相处里,略微了解了他的为人。可以说,他绝对也是哥谭难得一见的好人,只是心中过于压抑罢了。
他痛恨所有的犯罪,却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的城市哥谭,十有八/九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想将哥谭变成了一个没有犯罪的地方,他不想让更多的孤儿出现在哥谭的街头。所以才会抱着变相的赎罪目的,几乎自虐地让自己提前学完所有犯罪学知识。
于是,林千沙的直觉告诉她,她这样做,对于以后,绝对有帮助的。
然后,今天晚上,就出现了一个蝙蝠侠……
果然,超人都有了,怎么可能没有蝙蝠侠,那个和超人同样出名的家伙?看来这个蝙蝠侠,有99.98%的几率,是布鲁斯·韦恩那个傻小子。
林千沙眼神微沉,轻笑一声,走进了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对林千沙现在变成了记者→_→
以及,泥们还记得之前隐约提到过的露易丝吗(不是大超的那个露易丝)
看过线性穿越的妹纸会造她谁没看过也没关系我以后会解释
下章她会跑出来溜溜?╯▽╰)╭
以及还有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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