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姐妹(1/4)
赵明月听说于有清的结婚计划,料想他和毛剑兰的婚礼会非常简朴,便想着送点什么礼物给他们,希望能为他们的婚礼锦上添花,不太贵重但是又很实用的东西,送什么好呢。
沈旭跃说:“要不还是发挥你的专长,给新娘子做一身衣服吧。”
赵明月说:“衣服剑兰自己会做啊。”
“她会做但是未必舍得做。”沈旭跃说。
赵明月想,要是自己送了衣服,毛剑兰又做了,这个礼物是不是就没那么实用了。正当她为这个事犯愁的时候,毛剑兰自己找上门来了,她是来借缝纫机的:“我想给有清做一身衣裳,结婚的时候穿,你帮我裁剪吧,我怕我裁得不够好。”
赵明月看着她:“可以啊,我帮你裁。那你自己呢?”
毛剑兰笑着说:“我自己去年做了一身新衣裳,就穿了一两回,到时候结婚就还穿那个吧。能省则省。”
赵明月摇了摇头,她的奉献精神可真够大的,结婚都不买件新衣裳:“有清的衣服你给他做,你结婚的时候,我别的礼物就不送了,我给你做一身衣裳吧。”
毛剑兰抓着赵明月的手,感动得许久都没出声,过了许久,她抿了一下嘴:“谢谢,小赵,我总是在麻烦你,让你帮忙,等我们以后日子宽裕一点了,一定要好好报答你们。”
赵明月笑道:“说什么报答,你们过得好,我就放心了。来吧,尺寸给我,想给他做一身什么样的衣服?”
毛剑兰将尺寸拿给赵明月,说了要求,赵明月将布料在柜子上展开来,开始忙活。毛剑兰在一旁看她忙活,一边闲聊:“春梅到底还是和王兴凯分了。上个礼拜,二姐在帮她牵红线相亲呢。”
赵明月吃了一惊:“三姐已经分啦?”她有了孩子后,走不开身,就很少去参加姐妹们的聚会。
“嗯,春梅哭得很伤心。二姐说,忘记王兴凯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爱。我觉得很有道理。”毛剑兰低着头说。
赵明月看了一眼毛剑兰,点了点头,她大概是深有体会吧。“改天我要去看看她,我天天带孩子,都不知道今夕何夕了,跟大家都脱节了。二姐怀上了没有?”
毛剑兰想了想:“这个倒忘记问了。他们两口子在想办法调到一起去。”
赵明月皱起眉头说:“老秦来北京的可能性比较小吧,难道她去石家庄?”
毛剑兰叹了口气:“估计是这样。”
“真是可惜。”赵明月叹息道,这年头,谁不想往好一点的地方去呢,石家庄虽然也是个省会城市,但是跟北京比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
赵明月说:“要么下周我们聚一下吧,来我家,我给他们打电话,叫他们一起过来,来我家打打牙祭也好。”他们都是吃食堂的,估计伙食水平都有限。
毛剑兰点头答应:“好啊。我们上次也说了,准备约个时间来你家的,估计这周春梅还在约会,所以没时间。”
赵明月去商场给毛剑兰挑了一块布料,红色的毛呢料子,不是大红的,平时也能穿的那种,回来给毛剑兰做了一身衣服。
周末的时候,几个同学都来了赵明月家。天气冷了,赵明月让沈旭跃去买了些羊肉、牛肉,又买了只烤鸭,准备吃火锅。
自从赵明月的儿子摆了满月酒后,大家就没有聚在一起过了,见了面,都很兴奋,叽叽喳喳的寒暄,几个女人抱着粉嘟嘟的亮亮亲来亲去的。亮亮也不认生,特别爱热闹,也很给面子,谁逗都笑呵呵的,露出没有长牙的牙龈,可爱得不得了。
李春梅抱着亮亮舍不得撒手:“老幺,你儿子归我了,我抱走了。”李春梅的目标是,毕业就结婚,结婚就生娃,结果赵明月的儿子都快半岁了,她还是孤家寡人一个,说起来就心酸。
赵明月笑道:“行啊,赶紧生个闺女来,我就把儿子定给你了。对了,听说上次二姐给你介绍对象了,怎么样?”
李春梅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笑道:“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真就定娃娃亲吧,说好了,你儿子给我做女婿了。老沈,听见没,我把你儿子定下来做女婿了,到时候不许嫌弃我女儿长得丑。”最后这句话她是朝着厨房里忙活的沈旭跃说的。
沈旭跃哈哈笑着说:“行,到时候别赖账就行。”李春梅是个典型的重庆妹子,肤白眼大,长得还挺标致的,生的女儿肯定丑不了。
高东方说:“春梅,我觉得你还是慢了几拍,我跟老五的可能还比较大一些。我对亮亮很满意,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毛剑兰也过来凑热闹:“我也非常满意。”
李春梅走到门口:“你们都不许跟我争,谁跟我争,我跟谁急!”她作势抱着亮亮就要走,这时正好有人敲门,李春梅顺手将门拧开了,沈启学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哟,今天真热闹,有客人在呢?”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毛剑兰略有些僵硬地扭动了一□体,想要把自己隐身起来,但是没有用。赵明月赶紧出来打圆场:“什么风把大哥给吹来了,今天休息吗?”
沈启学已经看到了毛剑兰,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对啊,老家亲戚过来,送了些羊肉和鸡鸭过来,妈看你们没回去,就让我送过来。”这是沈启学和毛剑兰分手之后第一次见面,上次赵明月在家里摆满月酒,沈启学没有回来,毛剑兰因为沈母的关系,也没有去,只是私下里来看了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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