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佛道同修刘从云(1/2)
此刻,刚从地面上爬起的菲克盖斯,可谓是凄惨无比,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而背后那对拉风的血焰双翅,更是不见了踪影,甚至那满头的银发,也都出现焦黄之色。
突然遭受五道水缸粗细的紫色雷电,差点没把他送去见撒旦,而现在,菲克盖斯已经快要抓狂了。
如果用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霉运当头,从遇到陈龙庭那一刻起,他就一直在倒霉,从东洋士兵到阴阳师、忍者、大蛇、而且刚刚还特么被雷劈。
杀个人类,有那么难吗?
“该死的蝼蚁!我一定要杀了你!”
菲克盖斯心中的恨意,几乎从双眼之中射出,当下便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将陈龙庭...挫骨扬灰。
随后,立刻运转血能,眨眼之间,菲克盖斯的伤势,竟以肉眼可见的方式,迅速痊愈。
对于拥有近乎不死之躯的他来说,即使受到再重的伤,只要血能没有枯竭,任何伤势,都可以立刻恢复。
伤势虽然痊愈,但菲克盖斯原本那一头耀眼的银发,却是依然焦黄,而且背后那对血焰双翅,并没有再度生成。
恐怖的雷电之力,使得血焰双翅瞬间解体,虽然可以恢复,但却没有那么容易,除非耗费巨大的血能,再度换取空中优势,不然,菲克盖斯就只能暂时待在地面上。
可即便是这样,他也有绝对的信心杀死那只蝼蚁!
....
当菲克盖斯的身影,再度出现在欧康诺神父与克丽丝*伊娃面前后,两人吃惊不已,没想到这家伙在硬抗雷电之后,竟然还没有死。
狼人安德鲁,却在第一时间冲了上去,似乎在变身之后,奔跑方式都发生了改变,四条粗壮的狼腿,同时踩踏地面,速度快的惊人。
接着,猛地一跃,身材高大的安德鲁从半空之中,伸出十几公分长的金钢狼爪,直接刺向菲克盖斯。
这一幕的出现,立即让菲克盖斯大怒道:
“给我,滚开!!”
说完,一个巴掌,瞬间将狼人安德鲁抽飞十数丈,但落地后,却毫不停歇的又一次杀向菲克盖斯。
狼,是一种十分记仇的动物,而人类也是如此,至于拥有两个物种特点的狼人,则更是记仇。
不管是在童话里,还是在小说当中,吸血鬼永远都是高贵、强大的存在,而狼人却是野蛮、低贱、甚至愚蠢的代表。
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初代狼人都是血族的附庸,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血族,这种不对等的尊卑地位,其结果就是无尽的屈辱与打骂。
在中世纪,血族有权杀死任何一名狼人,哪怕狼人一族实力最强的银月狼王,在一名血族子爵面前,也要低下头颅。
但突然有一天,血族势力大减,于是乎在一位银月狼王的带领下,狼人一族开始反抗,虽然之后遭到血族毁灭性的打击,甚至差点被灭族,可最终还是有一些狼人逃出生天。
安德鲁便是当初逃出血族统治的狼人后代,而如今,即使过去了千百年,仅存的狼人们,也永远忘不掉曾经在黑暗的地牢里受到的那些屈辱。
却见,菲克盖斯身影一闪,安德鲁肩上立刻飙射出一道鲜血,竟然瞬间出现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随后,只听菲克盖斯冷笑道:
“不想死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成为我的...看门狗。”
嗷呜!!!
安德鲁发出一声狼啸,肩上飙射的鲜血,立刻染红了身躯,那双野兽一般的瞳孔,死死盯住菲克盖斯,随后露出獠牙,大声咆哮道:
“狼族....永不为奴!”
下一秒,安德鲁疯狂的杀向对方,撕扯、抓咬、完全拼上了性命,而这时,欧康诺神父也冲了过来,手中的银色十字架,竟然瞬间冒出一道耀眼的剑光,随后向着菲克盖斯,直接挥了上去。
圣光斩!
.......
房间内,陈龙庭与刘从云被那道金色的雷电击中后,几乎同时昏厥,但他们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反而整个身体都在飞速康复着。
原本被严重破坏的筋骨,在那道金色雷电的作用下,不断恢复其活性,并且浑身筋脉、骨骼在这个过程里,还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比起以前,至少还要坚韧数倍。
而两人身体表面的变化,则更加惊人,只见那些焦炭的皮肤,竟一块一块的脱落,露出下面洁白如玉的肌肤。
这是...毁灭之后的新生。
不久之后,刘从云睁开了双眼,感受到体内的变化之后,立刻惊喜不已,看了一眼还未醒来的陈龙庭,心知少爷此前伤势太过严重,醒来只怕还要一会儿时间。
随后,刘从云的目光看向放在床边的天书真解,不由大笑道:
“天谴之威,的确恐怖,可又怎奈运命的长河?如果我们是在华夏,恐怕天谴的威力,上升十倍都不止。”
说着,刘半仙再度看向身体正处于修复中的陈龙庭,十分感激道:
“少爷,你赠贫道一场机缘,如今...贫道也算还你一场机缘。”
这时,房屋外面传来一声嘹亮的狼啸,同时伴随着剧烈的打斗声,当下刘从云眉头就是一皱,不由起身,将布链袋放到肩上,同时抽空梳理了一下头发,换了身新的道袍。
身体虽然康复,但头发却没有,要是顶着一个爆炸头出去,他这张老脸往那搁?
片刻之后,刘从云打开房门,转头看了一眼昏厥中的陈龙庭,心中笑道,少爷,接下来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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