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忘了一件大事(1/3)
魔都的签售活动结束后,金珠陪黎想去了横店,在横店做了黎想几天的贴身助理,金珠又去了杭州签售,这次签售没有黎想相伴,场面自然也就没有前两次火爆,不过也不冷清,来的书迷也不少,规规矩矩地排着队等着。
令金珠没想到的是,这次签售活动快结束时,来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文珊。
“舅妈,你怎么来了?”金珠认出来人后忙站了起来。
几年过去,眼前的女人粗看似乎没什么变化,仍是一头大波浪的卷发,穿了一件海军条纹的短袖t恤,下身是一条白色的七分阔腿裤,手腕上挎着一个白色的香奈儿菱形包,光看穿着打扮貌似比几年前还年轻了几分,可细看一下,眉眼间多了不少细纹,脸色也似乎不太好,有点郁结于色,还有粉底也遮盖不住的眼袋和黑眼圈。
看样子,文珊这几年的日子过得似乎不太省心,不过令金珠稍稍宽慰的是,从文珊的穿着打扮上看麻春生的经济状况不会太差,不然的话,金珠担心黎想会更内疚,更觉得自己亏欠了麻春生。
只是四年一直没有联系的人突然站在自己的面前,金珠的心里还是有几分忐忑的,因为她猜不到对方的来意。
“前几天看到你和阿想在魔都签售的消息,本想去魔都看看你们,得知你还会来杭州,便在这里等着你了。这是我的电话,我不打扰你了,等你结束后我们一起吃顿饭。”文珊给了金珠一张写着她电话号码的纸条。因为她看见后面还有不少排队等着的人。
金珠点点头,送走文珊,又低头忙了快一个小时,彼时离书店关门的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金珠这才把现场的这些书迷送走了。
从书店出来,金珠刚犹豫自己该不该跟黎想报备一声再去见文珊时,只见文珊正站在路边等着她。她便放弃了打电话的念头。
上了文珊的汽车跟着她进了西湖附近的一家饭店,两人要了一个包间。文珊先是问问了这几年金珠和黎想的情况,其实她早就知道黎想做了明星,也知道两人前不久领结婚证了,只是这些消息都是从网络和电视上看到的。具体怎么回事她并不清楚。
金珠便把麻婆走后这几年黎想的经历大致告诉了对方,包括黎想开设计公司,包括黎想和刘晟合伙开客栈,也包括黎想买下了康学熙的那块地等等。
当然,这里面就略去了黎想是因为什么进娱乐圈的,只是说他是被张导选中,一炮而红,糊里糊涂进了娱乐圈。
而从文珊的嘴里,金珠也知道他们后来又要了一个小孩。是个小女孩,儿女双全,也算完成了麻婆的遗愿。且这些年餐馆的生意还算不错,只是因为麻春生的腿不方便,再加上文珊又生了一个孩子,两人的精力有限,没有开什么分店,手里的钱投资买了一个商铺租出去。
说完了这些。文珊忽然沉默了下来,金珠知道这才是正题来了。前面那些都是铺垫。
“舅妈,你有什么话尽管跟我说。”
金珠虽然恼恨麻春生在黎想最脆弱最需要亲情的时候丢下他,可麻春生毕竟是黎想的亲舅舅,这些年又因为麻春雨的事情吃了这么苦,所以黎想对他虽说没有亲情但有愧疚和亏欠,不管麻春生遇到什么难处,黎想和金珠都会鼎力相助。
“金珠,我,我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来看看你,半个月前阿想来杭州拍广告,正好我也在苏总那谈点事,我,我本来想跟他说说话的,可他实在是忙。”
半个月前?金珠也才知道原来黎想又接了苏总的平面广告,这也就难怪他脸色会那么难看,剧组的拍摄本就紧张,他要抽空出来拍广告和陪金珠签售,所以只能是熬夜加班赶戏了。
幸好金珠这次拒绝了他的陪同,否则的话他不知还要加多少夜班赶场呢。
“他最近确实是忙,因为我的事情耽误了他不少时间,可剧组又是有规定的,不能因为他一个人耽误整个剧组的进度,否则的话人家就会说他耍大牌以后没有人敢请他了。”金珠帮着解释了几句。
虽说黎想没打算在娱乐圈长干,可做人的口碑很重要,山不转水转,谁知道人这一生会遇到什么?就好比他现在,原本也以为妥妥地是要去美国念书的,可谁知会突然发生这种意外?
“这倒也是。”文珊听了这话点点头,“对了,你刚说他因为买地欠了人家不少钱,你们急需钱吗?急需的话我们能给你们凑出一百万来,不好意思,我们手头现在只能拿出这么多。”
“谢谢了,不用了,阿想拍完这部电影我们就可以还掉两千万,他手头还有一部片约,舅妈放心吧,我这部小说也能拿到一笔不小的版税,也能帮到他。”
上次在魔都的时候听出版社的周主任说,一版的十万册一个星期基本脱销了,所以这次再版的时候他们出了三十万册,魔都的签售广告一出来,光魔都市那三天就卖了五万多册。
而这次来杭州签售,金珠听书店的老板说,这一个星期借着魔都签售的余热,杭州的总销量也达到了两万册。
梁栋说,这在新人作家里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很多成名多少年的网络作家也达不到这个数字。
当然,大家都明白,这里面功劳至少有一半应该要归到黎想身上,没办法,这个社会就这样,明星效应肯定比作家效应要轰动得多,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拉着黎想一起捆绑销售的缘由。
还有一部分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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