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皇冠(1/2)
秦轩被打的事情没有叫宁王知道,但是却传进了李隆基的耳朵了,是不是玉真公主告诉他的,还是别人传的话,这个不得而知,当时亲眼见证的人也不少,而且多是皇家的人,李隆基能知道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李隆基是提前从骊山赶回来的,大哥病重昏迷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华清宫,本来准备在那里玩个几天的,结果只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回了长安城。当看到自己的大哥病情已经稳定,他也放心不少,得知是秦轩所为,而且为了治疗大哥的疾病,脱力昏迷,心里也是十分的感激这个才情绝佳的小子。
对于李琳殴打秦轩一事,其实是玉真公主告诉李隆基的,这事叫他很是生气,可是想到是自己的侄儿,又是皇族,再说当时的情况的确容易造成误解。为了皇族的尊严,不能惩罚过重,但是也不能不惩罚,这样会寒了臣子们的心,结果判李琳笞五十,这个笞就是用鞭子或者竹板打屁股,。
《唐律疏仪》是大唐的律法,其中有详细规定:“若以手足伤人者,笞四十,若以他物伤人者,笞六十(这里的他物不包括利刃、兵器不用刃伤也在此列,伤的定义是见血),如果打斗中要是拔了对方的头发那就是笞八十,若将对方打的耳目出血或者呕血,那就罪加二等,出现骨折就徒一年。不因斗而殴伤人者,笞四十上加一等,就是笞五十。
李隆基以唐律来惩处李琳,这也是给秦轩一个交代,按理说这种事情,李琳身为皇族,完全可以私下解决,或者就当做没发生过一样,因为只是殴打,并没有造成伤残。秦轩不过是比普通的百姓地位高一些,李隆基可以装作不知,但他目前可是大唐的宝贝,至少是重要人物,如果不给一个交代,万一惹恼了他,偷偷跑去了别国,那么大唐损失就大了。
按照唐律惩处李琳,以来显示李隆基没有徇私枉法,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表示了自己的公正,再说了,这鞭打一顿李琳,也只是皮外伤,养几日就好了,而且也平息了秦轩的怒气。
秦轩接到宗正寺的判决后,微笑着说了些“秉公执法”等等无关痛痒的话,至于如何鞭打李琳,这个不是他能操心的事情,皇族犯罪,都是由宗正寺处理,至于真打还是挠痒痒,这个对自己不重要。
这是一个面子问题,判决下来,这李琳就丢了面子,身为皇族,这个面子是十分重要的,这事会成为笑柄,这就够了,至于自己放不放过他,那的去问自己女人。自己不是睚眦必报之人,但是是去给你的父亲治病,如果是治疗坏了或者什么的,你心中有怒火可以理解,事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都几天了也不见你来赔礼道歉,真把自己当成一个病猫不成?
李琳是嗣宁王,也就是他爹宁王的继承者,以后也是一家之主,相对来说,是有点狂妄了,恩将仇报还不认错道歉,李隆基惩处你那是做给自己看的,真当把你没办法,那就大错特错了。
李玫倒是在第三天就过来探望秦轩了,还送来了不少的补品,众女对夫君被打很是气愤,但是知道和李玫无关,大家相处的还算是不错,也算是正式开始交往,。不过她也算是懂事,不光给秦轩送来了补品,而且众女也是人人都有礼物,她贵为公主,但是在秦轩眼里,公主算不得什么,和普通女人没什么区别。
李玫知道这一点,而且也没敢摆什么公主的架子,再说郭静媛也是郡主,如果不是秦轩将滑翔伞的功劳给她,估计她还是个县主。她是真心爱着秦轩,也知道她有好几个夫人,虽然不知她们知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但是处好关系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对于哥哥殴打秦轩的事情,只是自己道歉,没保护好他,也并没有替李琳道歉赔礼。
在这一点上,李玫很清楚不能越俎代庖,秦轩如何报仇,那是秦轩的事情,不会因为他是自己的哥哥而就绕过他,并且他的夫人也说了,就是这事闹到圣上那里,也要讨个说法。
秦轩要报复自己哥哥真是太简单了,随便抽个时间,偷偷的将他“被失踪”,没有一个人能找到,把哥哥扔进空间里的一个角落,叫他自生自灭,谁能查的出来?
正月十五,李玫亲自来邀请众女前往兴庆宫里去观花灯,一同受邀的还有玉真公主和咸宜公主,而秦轩则是推辞没去,一群女人就他一个男的,而且是进皇宫,还是算了。
“玉娘,收拾好了没?准备出发了”
“老公,我是穿那件白色的裘皮还是披斗篷好”
“斗篷吧,这夜晚很冷,斗篷有帽子的”
秦轩大声说道,自己不去兴庆宫观灯,不光是因为男人不便进入兴庆宫,主要还是为了陪杨玉环去游玩,她明天就要返回台湾了。自家的女人中,最辛苦的就是玉娘和霜儿花儿了,她们一直在台湾做着那些本该是自己做的事情,不过这次她们不是自己回去,还要带着二娘和十五个农庄蒙学的孤儿。
这十几个孤儿都在十五岁以上了,她们这次会坐船前去台湾,开始真正的进入到行政机构里实习,将来作为台湾的一股新生力量存在,。带这么多人出去很显眼,不过李隆基知道秦轩在巴拉望岛有商铺,而且在马六甲也有正在兴建的新城,明面上足以能叫人信服,而不会去怀疑他有什么图谋不轨之事。
自己算不得什么名人,但是也有不少有心人在时刻关注自己的一举一动,包括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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