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一章 一碗水端平(2/2)
的焦点在于海门究竟属不属于秦王所有,关于这一点,臣刚才已经说的很清楚,无须再做重复。可是,朝庭显然不愿让秦王占据海门,因此产生了矛盾,这该如何解决?《论语》有云: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
解决此事,圣人早有明示,臣请陛下颁布诏令,我江东地面所有士族,严格按武皇帝所颁《占田制》规定,但凡有多占的田地、山泽、奴婢、荫客,一律退还给朝庭,但有不遵者,不仅要强行没收,还要交有司论罪!
只有如此,秦王才可以退出海门,这也是唯一先决条件!秦王并非故意与朝庭为难,但必须要一碗水端平!否则,仅由秦王放弃海门,而我等占山据泽纹丝不动,岂不是不公?又何以服人?同样,臣亦愿带个头,退出钱塘所占山泽,若是陛下认为可以,现在请颁旨!”说完,深深一躬,态度诚肯之极!
这话一出,殿中立刻哗然,没有人能想到,荀崧会提出这么个建议出来,乍一听虽是有理,但可能吗?谁会主动让出即得利益?按《占田制》规定,第一品只能占田五十顷,以下每品递减五顷,而荫客,食客部分,六品以上官员可以荫庇三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御前护卫只能荫一人。最后关于佃客,一、二品可荫庇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九品一户。
在坐的重臣中,除了个别无产无业者,哪个不是占田少则数百,多至万顷?荫客奴婢更是成百上千,如果严格按《占田制》执行,不敢说倾家荡产,最起码也要蒙受重大至无法承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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