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又见佳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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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计可施,伍丽莎去了归业观,带它祈拜二郎真君麾下的哮天犬,希望得到神灵感召,令它回心转意。她们一早便起了程,来到归业观时,那里仍是香火旺盛,连绵不绝。他们来到哮天犬神牌前,已有不少宠物爱好者带着爱犬祈拜。
众多狗里,在在最显眼,因它最死气,耷拉着脑袋,年纪轻轻便如垂死的老者。伍丽莎越看越生气,朝它脑袋捶去,它有气无力地“汪”了一声又趴下,她毫不留情,又给它脑袋两栗子。
在在终于跳起来,在同伴面前无故挨打是丢面子的事,更何况,身边还有许多年轻母狗看热闹。它嚎叫一声就往前跑,越跑越暴躁,没跑上几步,又被旁边插上来的一青年男子撞了,它摔在地上的狼狈肯定又被母狗们看到,它大怒,一跃而起,纵身朝那人屁股咬去。
伍丽莎看那青年倒地呲牙,跑过去瞧,一瞧一惊,那人竟是她多日不见的江旭阳。
江旭阳一眼认出她是伍丽莎,躺在地上朝她打招呼,“我被疯狗咬了,”他道,“我快要死了。”
看他魂不守舍,定是受伤不浅,伍丽莎急匆匆租车下山,带他去打狂犬疫苗,打完疫苗才令他安定下来。他一声叹息,道:“这般倒霉,当真是流年不利?”
原来那天,他早早退掉租房准备回家,走出幸福村时,回首这些日子里种种不顺,眼下叶落归根,这晦气却不可一路带走。这样想就想到此城大名鼎鼎的归业观,那正是卸掉业障、重装上路的好去处。
他满怀新希望摸上鹏山,还没拜谒到各路真君,就突遭恶狗袭击。更吃惊的是,那狗竟是他曾抚养过的在在;可见人不顺了,连神仙也要捉弄他。
伍丽莎在幸福村那段日子,他对在在的照顾绝不比郝明少,肉骨头不知扔过多少根,没料到再相逢它竟成了六亲不认的混账东西,江旭阳躺在床上叹气。
好在伍丽莎还有人性,带他去了医院,又带回来在自家休养,没把他抛在荒郊,成为孤魂野鬼,多少让他心里有了点热气。
她把他带回公寓,下厨给他做吃的。吃饭时,他又想起云香的鸡蛋、土豆、白菜、冬瓜,独自神伤。
晚上,伍丽莎在阳台里铺上被褥,在在在的窝边为他搭地铺,在在已不像先前对他虎视眈眈,它似已记起他曾对它的好,上半夜,它还睡在窝里,下半夜就趴在他身上了,和他睡得一样哈喇子横流。
第二天江旭阳早起,带它去遛弯,回来后,它状态又复归低迷。江旭阳不解其意,“它失恋了,”伍丽莎说,他怜悯地点点头,她又说,“我就把它阉了。”他大吃一惊,不觉得退后两步,没料到她如此铁石心肠。
他并不气馁,去找图片社,花大价钱买母狗照,贴满狗窝刺激它,它依旧萎靡不振。晚上,他抱着它睡觉,给它长时间抚触,抚慰它。
白天,他给伍丽莎整理她的网店,对售卖的商品重新拍照,力求构图精美,他还为产品说明加笔润色,使之充满诱惑,还承诺凡购买者获赠赞美诗一首,这些措施令见底的人气回升。
这固然让人高兴,但终究他有顾忌。几个月前,他就听说她在休闲会所出台,还成为那里的夜场红牌,后来又和姬龙在一起。
对眼前这个女人,他心里很复杂,这皆缘于她的复杂。他本应与如此冷傲糜烂之人格格不入,却又与她无陌路之感。她如从前那般凝望他,又在从他身上找她死去弟弟的影子吗,为什么他总顶着另一个影子享受她的片刻温柔,他此刻针芒在背,又心猿意马。
晚上睡觉时,他听到屋内有惊叫,以为贼进来了,拿起菜刀蹑手蹑脚走过来,一看没有动静,再看床上的她脸上热汗淋漓,她做了噩梦。
第二天她情绪萎靡,江旭阳下厨做菜,一整天里气氛沉闷。吃饭时,他忍不住想问,我像你弟弟吗,一看她又盯他,问也是多余,她绝不会是喜欢他才盯他,既然不是这样,盯着自己和盯着一条狗有什么分别,都是移情道具罢了。
晚上她一言不语,但深夜又做了噩梦。如此折腾她受了风寒,生了病,他惶恐不安,除了端茶递水,半句多余的话也不敢说。
迷糊间她梦话连连,她骂她的父亲,她骂姬龙,她还骂在在。江旭阳听得模糊,不敢多问,但她指责在在的陋习,他脸上发烫,不知是因为发烧神志不清,还是一贯的口不遮拦。他给她温水服药时,决心训练在在,让它脱胎换骨。
多余的时间里,他就和在在呆在一起,他教它见人要点头,而不是见人就咬屁股,教它用有限的声符唱婉转的歌,教它分清肉骨头和仿真玩具的区别。
在在的心智确已发生改变,“巫婆”的招牌动作,自江旭阳来后,便从没见它用过。接下来的日子,他为恢复它的传统而努力。他给它扔了一根骨头,叫:“巫婆。”它看了看他,没有动。他把双手放在脑袋上,又踢给它一根骨头,它依旧没动。他就这样一连扔了六根,它还是不动。
他很伤感,固然它对他已没有敌意,但是在在,已不是从前的在在。时光流逝,许多事都会改变,变得人与人依旧那副面孔,心与心却搁着一个世纪。
它让江旭阳想起了郝明,又有很长时间没见他了,不知他此刻生活可好。为了自己的一日三餐是面汤还是肉汤碌碌奔波,却有意无意地疏忽近在咫尺的兄弟,他是否幸福。情谊如花绒,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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