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方法(3/3)
拼命洗清自己,唯独李桃满,对与梁仙蕙相关的任何敏感信息都不曾吐露分毫,之于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子而言,本身便属异常,正常情形下,面对我已明确指出在场八人均属凶嫌的情况,最自然的反应正该是力证自己清白。如何力证?一是正证,二是反证,对比其他人,皆是先阐述自己无下毒的机会,继而唯恐我不肯相信,又指出其他人行凶的可能性,一正一反,使得自己的辩白更具说服力。而李桃满,纸签是她亲手发到梁仙蕙手上的,难道她就不内疚?不惶恐?然而她却问一答一,其余概不多言,甚至在我问出‘你可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下毒之人’的问题时,她都不曾多说,为的什么?盖因多说多错,一句谎言要用一百句谎言来圆,因而最好的伪装就是少说,少做。因义气而不肯攀咬朋友固然有可能,但因此而使自己陷入行凶嫌疑而仍不肯多加自辩,这便违反人之常情了。”李桃满终究年少,只以为不说就不会露马脚,却不了解人在面对此等情况时的正常反应当如何,聪明反被聪明误,纵是有着巧妙的杀人手法,也要加强对人的心理把握才行啊。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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