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有钱人作富啊(1/2)
汪锋调进城南分局,那只是他家里人的意思。他自己却觉得落雁凹很好,虽然地处偏僻,但山高皇帝远,只要与所长关系搞好了,然后无论怎样瞎闹都没人管。只是有个前提,无论怎样玩,都不要出人命。话又说回来,玩而已,我要人命干嘛?所以他在落雁凹待得很快活,可以用乐不思蜀来形容。
落雁凹山青水秀空气清新。由于高山的阻挡,长年日照少,女人的皮肤白嫩。交通闭塞,现代观念接受得少,女人们还保留着一点过去三从四德的传统。什么叫三从四德,就是女人特别的温顺,将男人当她们的天。
所以汪锋就想扎根落雁凹一辈子,做一个基层的人民好警察。别人不知道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市局就认为汪锋是个好同志,号召全系统的干警向他学习。
汪锋也没完全隐瞒内心想法,只是对自己同事没说而已,对哥们尤其像李子童与毕志强这样的铁哥们还是要说的。
汪锋告诉两个损友,落雁凹那儿吧,国家保护动物不敢说,但其它野味却是可以大吃特吃。好吧,你们是野生动物保护主义者。那猪肉总是吃的吧?那儿的猪都是原生态养殖,绝对是正宗原始的黑毛猪,口味鲜美细嫩。
那儿的女人,啧啧,美就不说了。你要是盯着看几眼,她们就会脸红。现在城市里的妞会脸红吗?城市妞知道什么是娇羞吗?我靠,那些城市妞,如果不怕警察抓,她都敢赤着膊上大街。
汪锋早就劝毕志强去落雁凹玩。他认为要快快抓紧时间去,晚了就没了,商品经济的大潮如此凶猛,深山老林的好风俗也渐渐要变味。
落雁凹乡的下面有一个行政村,叫做狐狸崖。相传那儿出过狐狸精,这事是真是假不知道,但那儿的女人却真的个个都如狐狸精般能迷死人。
汪锋在狐狸崖有一个相好,他就是迷这个相好而不愿回城。对于这个相好,李子童听了就别扭。就觉得汪锋有点像是书上写的,旧社会北方农村二流子搞破---鞋一样。
汪锋却不这样认为。他说那儿大山里的风俗自古就这样,人们都见怪不怪。这座山有点奇怪,养女不养男。这儿的男人都既矮又瘦,既黑又小,就是俗话说的山猴子。而女人呢,却大都白嫩水灵,也就是所谓的深山出凤凰。
那儿还有一个风俗,农忙时节,如果家里没男人或者男人身体不好,这个人家的女人就会坐在家门口,一边做针线活一边等男人上门。在这个农忙期间,这个男人只要帮她家干活,女人就陪他睡觉。
毕志强就不明白了,问道:“那如果这女人怀孕了呢?生了孩子怎么办?”
生了孩子更好,这男人不要女人肯定要。要是生个男孩,那简直是欢天喜地,还要给那男人钱。
尼玛,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两个损友还没感叹完,汪锋又爆料:“那儿还流行抢女人。不是抢婚,而是抢已婚婆娘。只要看上了哪个女人,你可以向她家的男人挑战。不过要注意,这儿的男人干活不行,打架却是心狠手辣。死当然不会让你死,但弄伤弄残你却有相当的可能。”
两个损友完全不相信,他们认为汪锋是在鬼扯蛋,李子童问道:“现在是法制社会,为了女人而打生打死,你们派出所也不管?”
管当然是要管的。问题是发现不了。在山里,这是一种自古以来就形成的风俗,或者叫规矩。被人打伤了,不可能报案。
再者说了,一个人要是看上别人的婆娘,而自己没那个实力就不会挑战。而一个男人遇到别人挑战,他也会评估能不能打得过。如果根本就打不过,他也会主动让开。
反正是等菜嘛,总要找点话说,毕志强又抬杠道:“那要是山外人呢?山外人被打伤了也不报案?”
山外人谁会进那些深山老林啊?山外人也就在公路附近转转,顶多爬两个山头,再到附近村子要点水喝。对于山外人来说,人生地不熟的,谁敢在随便招惹女人啊?
也有一些科考或地质队员进入深山老林。但那是有组织的,他们领导会放任自己的队员胡来?
汪锋又说:“大山里连手机信号都没有。为什么啊,没人进去架设发射塔!你们要不信就去看看,别与我抬杠。”
两个损友都不想去,起码是李子童不可能去。旅游当然很好,但旅游的前提是先将肚子混饱,最好是吃撑了,然后以旅游的名义去消食。基本生活问题还没解决,旅游还没提上他的生活议程。
毕志强也不信汪锋那一套,什么落雁凹、狐狸崖等等,还有女人随便抢的传说,他认为全都他娘的鬼扯洋谈,是汪锋编出来哄人开心的荤段子。本来去玩一下也很好,但要过一段时间再去,现在去就等于是上了汪锋的当,要被人笑成傻-逼。
菜上来了,三人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毕志强突然想起一事,问道:“哎,李子童,你不是学法律的么,帮我办一件案子怎么样?离婚案。”
我还没参加律考呢,现在还不是律师。李子童又说:“你结婚了?没结婚,没结婚离个什么婚啊?”
是我姐要离婚,毕志强说:“不是律师不要紧,也不要你怎么出力真的给她办离了。我的意思呢,就是搅和,把我姐的这个离婚给搅黄,让她离不成。”
不说李子童,连汪锋都听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有你这么当弟弟的么?
这事吧,是我姐不对。我姐就是整个一好吃懒做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