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第313章 新的历史(下)(1/2)
整场会盟从八月初九,一直延续到八月十三,争吵了五天,无数次出现互相攻讦甚至拳脚相见的情况,但是规矩和陈健抛出的歪理邪说也一天天完善起来。
的确,如今的道路、交流、文化等客观物质方面,还不足以形成一个语言、习惯、风俗、祭祀等相似的人的想象的共同体的国家,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在这个物质条件一天天成长的同时,利用舆论也让人的思维方式跟上物质变革的速度呢?从而在物质条件达到后水到渠成,亲族一体,盟首权威,理所当然。
没有任何事是理所当然的,只是一种习惯性思维的延伸。
譬如这个时代,大部分人不会去琢磨,为什么非要去崇拜祖先?在他们看来,崇拜祖先,就像是天上有太阳地上有月亮那样理所当然。
哪怕是道德,也是如此。孝敬父母,理所当然。可是细细究来,未尝没有因为不孝敬父母,那么等自己老后子女就不会赡养自己这一层阴暗的内核在其中。
这种习惯思维的初始,是为了人的动物性毁灭人类自身而出现的约束。
在阶级出现后则沦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的补充,以舆论的形式造成底层的普遍相信,辅助以孝敬父母等原始道德夹杂其中,将想要灌输的和人类共有选择的融为一体。
大多数人是只有好坏之分这个思维方式的,不赡养父母是坏的,为什么坏?因为违反道德,大家都赡养。由此推出违反“大家都这么做”这个规矩的,就一定是坏人。坏人是不好的,我们不要去做。
当“大家都这么做而且这是理所当然”的东西中掺杂了一些上层人想让大家都这么做的东西,黏在一起不能分割造成定义混淆的时候,就是舆论宣传成功的时候。
各个氏族的虎生虎猫生猫的理论也好,陈健想要的亲族一体也好,都是这样与那些底层都接受的东西混淆在了一起。规矩中五分是已经理所当然的屁话,另五分则是和那些融合在一起,争取成为理所当然。
陈健一共提出了三十条规矩,从第三次开始就是暗投,三十条规矩被通过了十七条,十三条被否决。
被通过的规矩包括货物在各个城邑流通,任何城邑不得阻拦不得征收税赋;城邑之间的亲族可以自由往来交换;各个城邑需要派出祭司等前往大野泽学习文字等等。
有着共同的利益基础和威胁,很多规矩是可以通过的,但如果去年冬天大会盟成功,只怕这些规矩一条都通不过,有时候踢出一部分利益不同的人,凝聚力会更高。
其余人也提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二十多条规矩,包括陈健不想看到的,但此时他不得妥协退步,以求或许其余氏族的支持。
一共凑了三十八条,商定日后还可以继续补充,作为所有亲族城邑氏族行为规范的总纲,但又不是诸如《礼记》那样繁琐而详细的内容介绍。
各城首领每隔两年就要在盟首所在的城邑会盟一次,继续规范规矩。每年每个城邑按照大小贫富,分出了祭祀祖先的需要上贡的祭品,由盟首主持祭祀。
除此之外,各个城邑都将推选出一个贤明之人,组成大河诸部的长老会,负责监督盟首的义务履行,同时代替各个氏族依照规矩评定对错,长老会之人必须常年住在盟首所在的城邑,三年轮换推选一次。
每个城邑都要选出一人,向国人解读这些会盟的规矩,不得隐瞒。
各城首领在衰老之前必须要培养接班人,并在老首领苍老时代替首领的职权,以减少忽然死亡的争端和内耗。
新首领继承时,报备长老会,由长老会在场的情况下继任首领之位,并在继任前盟誓遵守大河诸部的规矩。
各个氏族的争端,首先要在会盟中调解,实在不能调解才能争斗,内部争端其余城邑严禁插手,且在争斗中不准用诸如挖开河堤、焚烧粟田等手段,要以堂堂正正之势在野地决战,或是以仇人决斗、车战、弓射等方式。
纵然有如此之多的规矩,但本质上仍旧是一个联系稍微紧密的部落联盟,此时没办法也不可能达成真正的绝对权威,但随着对外战争、大河水患等原因,这种权威会日益加强。
规矩只是一个开始,从法理上让各个城邑的国人接受亲族会盟的事实,约束他们的思维方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道路、水运的连接,各个城邑间的贸易往来,夏城的文字技术传播等因素,城邑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从而为很久之后的统一创造物质条件。
三十八条简陋的大规矩定下来后,已是八月十三的晚上,众人虽然疲倦,可还是在密室中定下了不能示人的暗约。
暗约包括确保各自子嗣或是自己想要推选的人继任;不能确保时各个城邑要武装干涉;婚配要在各个首领家族内部进行;奴隶起义共同征讨;任何城邑不得私自收留其余城邑的奴隶;以及确定在明年夏天征伐几个当初退盟的氏族。
除此之外,便是关于下称的。
夏城巡回戏团的演出种类不得鼓吹夏城的非血统选拔制度、大野泽不准招收各个城邑的平民子弟、不准鼓吹夏城的土地制度并严禁影响到其余亲族城邑;各个城邑辅佐首领的官员必须要有一定的田产数量,夏城负责炮制一批鼓吹血统论、恒产恒心论等内容的戏剧演出,同时要求陈健以书记的身份书写一部分关于这些的逻辑上能圆上的法理等等。
对此陈健做了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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