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来日再见(1/2)
“这里就是我家。”阿苦指了指偌大的药铺,说道。
南珍看着崭新的屋檐,眨眨眼,觉得有些奇怪:“这里......好像建了刚没多久啊?”
阿苦点点头:“原本的老房子拆了,我把地契给了我舅舅。”
金麟和摇光终于跟了上来,金麟四周看了看:“刚才走过来,看到了好几处药园子,好像都是这家的招牌啊?”仙鹤药馆,名字挺特别。
摇光倒是知道些内情:“我听游冬提过,你把拜师礼全换成银钱给了你舅舅,让他给附近穷人免费看病施药是吗?”
没想到表哥会将这件事告诉摇光,阿苦有些不好意思。
南珍惊呆了:“拜师礼?全部?”
金麟和摇光也许不清楚总体数目,但身为阿苦的舍友,南珍对当初阿苦收到的庞大拜师礼一清二楚,除开稀少珍贵的灵丹仙草,还有一大堆古籍刀剑谱,光直接收到手的金银珠宝都可以买下半座清源山了。
“你真的是比我家老爹还任性啊!”
阿苦纠正:“没有我表哥说的那么夸张,也不是全部,我还是留了一些的。”
她如今尚未成年,如果以后能侥幸成仙,便可直接由朝廷供养,不愁花使。但如果不能飞仙,还是留点钱财傍身为好。
她节俭惯了,花不了那么多的银钱,所以就将大部分财务给了舅舅。
阿苦看了看眼前偌大的医馆,叹了口气,说道:“小的时候我最害怕的就是进医馆,因为身上的银钱老是不够,怕买不齐娘亲的救命药。也怕药馆的郎中欺负我年岁小,找些次的药材滥竽充数。我娘她......她很倔,总是不肯麻烦舅舅,所以我买药还得跑到大老远的邻村去买。”为此,舅舅和娘吵了无数次的架,但都以舅舅的失败告终。
“那些银钱确实不少,但并非我自己赚得,拿着也不大安心,想了很久,觉着不如以师父的名义将附近的药园和舅舅的药铺买了下来,平日多做些善事,救济一些贫穷人家,我心里也舒坦一些。”
听到阿苦提到“师父”两字,依旧没纠正她清源天尊才是她师父的南珍自动撇开头。
虽然阿苦做的是好事,但金麟还是觉得她太傻,他嗤之以鼻地说:“你救得了一时,还能救一辈子?斗米恩升米仇,对别人太好,小心引火烧身。”
金麟说的并不是没道理,人的本性是贪婪的,你一直对别人好,久了对方就认为你对他好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而不去思考自己在无形中被赋予了什么,优待了什么。
所以,度很重要!
把握适当的度才能巩固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和友谊,甚至于利益关系,这是商贾世家出身的池家现任当家的真心话。
他这话其实没错,但他讲话的对象是一个尚未入世的小女孩,话里的重点自然被想歪了。
阿苦看着旁边的南珍,觉得这里四人属他最没资格说这话。
南珍倒是狠狠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所以在你眼里,我就是那把烧了你身的火喽!”
***
光秃秃的山头上,一绿一蓝两个少女,弯着腰,除尽了墓前的杂草。
本来自告奋勇要过来做苦力的金麟因为说错话,被南珍丢在了阿苦舅舅的药馆里,今天一直不在状态的摇光,也表示想在这附近逛一逛,买些土特产回去。
所以,最后过来拜祭的就只剩阿苦和南珍两个人了。
“爹,娘,阿苦回来看你们了。”
设上香案,摆上新鲜瓜果,一张张烧掉白色的冥纸,阿苦的心情很是平静。
“这一年我过得很好,清源的师父和师兄师姐们待我也很好,每天都有饱饭吃,宿舍的床也很舒服。欠别人的那些钱我都还清了,娘您可以放心......”就像和父母闲聊家常一般,阿苦絮絮叨叨地说着。
“家里的茅草屋子改成了药铺,和舅舅家的并在了一起,那里的地契本来就是外公留给娘的嫁妆,还给舅舅,想来娘你也不会介意。”
火盆内不断燃烧的冥币劈啪作响,燃烧的火焰熏得两人的脸都开始红了起来。
阿苦将酒杯中的高粱酒倒在父亲碑前,据说这是父亲生前挚爱:“旁边的这个小美女叫南珍,是我在清源认识的好朋友,她要回南海去了,所以我今天带她过来看看你们。”
南珍鞠了个躬:“伯父伯母好,我是南珍,是阿苦的好朋友,你们放心我会好好罩着她的。”
原本有些沉闷的气氛一变,阿苦被逗笑了:“说的跟混帮会似的,还罩着呢!”
南珍抬起尖尖的下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三哥说了,咱们这修道修仙的其实就跟混帮会的差不了多少,分了那么多门派不说,过个几年还都会召开个什么大会,美其名曰是切磋讨教,说白了就是明目张胆地聚众打架斗殴,还要看哪家斗殴斗得最厉害。”
阿苦哈哈大笑:“说的有道理。”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说的!”对于自家三哥,南珍一向崇拜有加。
阿苦将手中剩余的纸钱扔入火盆:“你什么时候介绍你三哥给我认识?一直听你提起他,对他还真的有点好奇。”
南珍大大的眼珠子转了转:“现在还不行,等过些日子就可以了。”
阿苦疑惑,为什么现在不行?
她没问出口,时间已经不早,她不能耽误南珍回程的时间。
她拍掉手上的灰烬,站了起来,走到母亲墓碑的左侧,量了量尺寸,用带来的小铲子挖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