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二章 点和面(3/6)
。将自己的情绪抛诸脑后,他们继续在客厅现场搜索。发现沙发前面的地板上有一份报纸,报纸是摊开来的,好像有人看过,安良觉得奇怪,为何这份报纸会跑到地板上呢?
另外,报纸是星期六的《晚报》,这表示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进入客厅,那么,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星期六晚上吗?
报纸不会自己进入住家的,一定是有人拿进来的。是作案落者带来的还是受害者拿的?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在处理现场时,侦查鉴识人员要在脑里不断地向自己提出疑问,任何一个疑端都要细查其来龙去脉。
报纸这个疑端有三种可能来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确定来源,以科学的侦察方法来说就是找指纹。将报纸拿进客厅的人可能会在报纸上留下指纹,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过这份报纸,这份报纸上可能有很多指纹,有些指纹可能永远找不出来源,因为惟有之前留有指纹档案的人才能比对出来。如果没有指纹档案,就无法比对如果无法比对出所有指纹,那该怎么办?
还好,他们可以求助现场经验。安良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而张长寿失明,根本不可能看一般的报纸。周小惠才8岁也不会看报纸。唯一可能看报纸的受害者就是刘光芬老,而老人家年过70,看报纸一定要带老花眼镜,但是沙发和咖啡桌上都没有眼镜。同时,如果老被袭击时在看报纸,客厅一定会很零乱,会留下血迹,但是现场很整齐,也没有血迹,因此老看报纸的可能性并不大。
凶嫌看报纸的可能性呢?凶嫌杀了3个人还有心情看报纸吗?假如他杀人后再看报纸,一定会留下血迹或血印,但是报纸上并没有任何血迹或血印。
有没有可能是张玉珍和她先生将报纸拿进来的?从初步的指纹比对结果来看,没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纹。他们拿进来的可能性马上被排除了。
因此,安良推断其他人拿进来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会是谁呢?有一个可能就是守护现场的民警。安良马上要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务人员按指纹,掌印和脚印等作为排除性物证,在进行比对前,他决定先用心理比对侦查一下。安良便询问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员,有没有人带报纸到现场?没有人承认。
不过,他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因为面问题而不便承认,安良便接着说:“如果有人不小心将报纸带进现场,可以私下写纸条告诉我,我将会原谅他。假如不承认,让我查出来的话,会受到严厉的处分。”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一位民警写了一张纸条给安良,承认是他拿报纸到现场的。因为他被派守现场,外面下雨,无事可做,自己觉得客厅没有什么物证可以保护,便坐在客厅看报纸,看后顺手丢在地上,忘记带走。
报纸的破案价值马上从100°降为0°——没有任何破案价值。而厨房地毯上的手表破案价值就变得更高了,因为这手表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
沿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走廊两边的墙上也都有喷溅型血迹,刘光芬老人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着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我们习惯地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
其实在科学角度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27处刀伤,手上有很多被称为“防御伤”的伤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可以看出这位老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奋起反抗,与凶嫌激烈恶斗,奋勇维护自己的家,最后仍然被刺不倒地。案发后检验尸体时,发现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推门进入浴室时,发现里面有许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各式各样的血迹形状。张长寿的尸体倒浴缸内,裤被拉下一半,染满了鲜血;马桶盖上有喷溅型血迹,马桶内也有血迹,形状象垂直的滴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研判,张长寿被袭时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嫌并没有放过这位失聪失明的无辜弱智人士,继续在浴缸内用刀刺杀他。张长寿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张长寿身上有34个刀伤,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个部位,刀伤pēn_shè出来的血将浴缸的水都染红了,虽然凶嫌将浴缸的水龙头打开,自来水溢满浴缸后又从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里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残留着喷溅型的血迹。
看到张长寿惨死,我内心波动不已。一位重度残障,与世无争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容纳这些无助无辜的人?怎么会有人如此野蛮?如此残酷无情?为什么人类社会越繁荣,犯罪活动就越猖狂?归根结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会,家庭和lún_lǐ道德教育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类社会与qín_shòu世界有什么分别?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21.6厘米,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刚开始刑警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手印。但是这个血手印的形状非常大,十分不寻常;同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的手,也不可能是张长寿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周小惠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张玉珍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
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